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长乐区玉田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建东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182]DP[GK]2025004、2025年-2028年玉田镇区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5年-2028年玉田镇区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8日 09时1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82]DP[GK]2025004
项目名称:2025年-2028年玉田镇区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39,204.00元
采购包1(2025年-2028年玉田镇区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6,039,204.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039,204.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13059900-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镇区保洁及垃圾清运 | 1(项) | 否 | 为切实改善农村环境状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着力打造美丽乡村,以“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为标准,采用集中治理、完善设施和强化管理的工作思路,通过镇、村、组、户联动的配合,进一步改善玉田镇人居环境面貌,打造村容整洁、生态良好、空气清新的农村人居环境,拟开展涵盖玉田镇区及玉田村、桃源村、长青村、西埔村、西社村、东渡村、坑田村、大溪村、阡中村、琅峰村、琅岐村共11个行政村(具体区域和路段以附图为准)的2025年-2028年镇区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的采购。 | 6,039,204.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3年。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 10天内进场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采购,非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4、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注:(1)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满足以上第1点规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声明函中“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根据《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规定准确填写,未按照上述规定填写的,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11-24 至 2025-12-0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2-18 09:1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湖文路201号四楼(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4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长乐区玉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玉田镇新街20号
联系方式:0591-28961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东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B座301-2单元
联系方式:0591-873146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兆康、陈仕泞
电话:0591-8731463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东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东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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