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下拨2019年长乐区农业产业化“品牌奖励”等项目资金的公示
来源:长乐区农业农村局 2020-01-15 14:21 浏览量:

1、根据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长农[2019]89号)和《关于印发福州市长乐区品牌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长农[2018]59号)的文件精神,2019年,我区有7家企业通过复查换证(长乐天一农业专业合作社、长乐市丰采园蔬果专业合作社、长乐联丰农业专业合作社、福州市长乐区欣禾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利丰农业专业合作社、长乐市海力农畜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和福建友清鹅业有限公司)每家奖励1万元,共奖励7万元。3家企业通过绿色食品续展工作(长乐金地农业专业合作社、福州市长乐区青山贡果龙眼专业合作社、长乐雪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长乐市富农达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绿色食品新认证,每家奖励2万元,共计8万元。福州飞思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有机食品认证新增4个产品,每个产品奖励3万元,共计奖励12万元。现拟拨付给相关企业。

22019年我局委托福州广域测绘技术有限公司对长乐茉莉花、温室大棚和省级现代蔬菜产业园项目进行实地界线测量,测量总面积为841.6亩,按照合同每亩测量费用40元,费用共计33664元,现拟拨付给该公司。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2019年度蔬菜种植保险省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金指[2019]15号)的文件精神,拟下达省级20%的财政保费配套补助资金,其中人保长乐支公司207875.67元,人寿长乐营销服务部250297.7元,共计458173.37元。现拟下拨给这两家公司。

4、根据福州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文件《关于下达2019年市级农业品牌奖励补助经费(第三批)的通知》(榕财农指[2019]177号)的文件精神,福州市长乐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中心获得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奖励20万元,长乐市富农达农民专业合作社绿色食品新增1个产品奖励2万元,福州市长乐区雪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长乐金地农业专业合作社、福州市长乐区青山贡果龙眼专业合作社通过绿色食品续展各奖励2万元,长乐市丰采园蔬果专业合作社和 长乐联丰农业专业合作社通过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各奖励1万元,福州飞思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有机食品新增(含转换期)奖励12万元,以上共计奖励金额42万元。现拟拨付给相关企业。

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115日—121日,如有异议,可与长乐区经作站联系,联系电话:0591-27528990

 

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

20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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