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殡葬服务中介机构、殡葬从业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长乐区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强化殡葬行业全流程监管,优化民间殡葬从业人员引导机制,全面提升殡葬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殡葬服务合法权益,推动树立绿色、文明、节俭的殡葬新风尚。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24号)文件精神,结合长乐实际,现决定对长乐区范围内的殡葬服务中介机构及个人实行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范围界定
(一)备案主体
1.机构类:在长乐区依法登记注册、经营范围包含殡葬服务,从事殡葬相关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
2.个人类:未依托固定机构,在长乐区以个人名义从事殡葬服务的民间从业人员。
(二)服务范围
1.殡葬服务代理(含“一条龙”代办、流程引导、手续协办);
2.丧葬用品制作、销售、代购及租赁;
3.治丧策划、灵堂布置、告别仪式主持、礼仪服务;
4.殡葬政策、服务流程、收费标准、民俗礼仪等信息咨询;
5.其他与殡葬活动直接相关的服务。
在长乐区行政区域内从事以上一项或多项殡葬相关经营性服务的,均须依法履行备案手续。
二、备案时间
1.集中备案阶段:现有殡葬服务中介机构及个人,自本公告发布起至2026年7月25日,主动向属地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共服务办)或村(社区)申请办理备案手续。
2.常态备案阶段:集中备案结束后,新设立、新从业的殡葬服务中介机构和人员,须在开展经营性殡葬服务前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3.变更注销。备案信息(经营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发生变动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到原备案机关办理变更备案。终止服务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到原备案机构办理注销备案手续。
三、备案材料
(一)机构备案材料
1.《福州市殡葬服务中介机构备案信息表》;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合法租赁合同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明细清单;
6.从业人员名册(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
7.《文明诚信经营承诺书》。
(二)个人备案材料
1.《福州市殡葬服务中介个人备案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明细清单;
4.《文明殡葬服务承诺书》。
四、备案流程
(一)申请提交。符合备案条件的机构或个人,携带以上备案材料前往所属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共服务办)或村(社区)填写《福州市殡葬服务中介组织备案信息表》或《福州市殡葬服务中介个人备案登记表》,并签订《文明诚信经营承诺书》或《文明殡葬服务承诺书》,经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共服务办)3个工作日内办理出具审核意见,后统一由乡镇(街道)报区民政局审核备案。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591-28807911。
(二)材料审核。各村(社区)、各乡镇(街道)民政事务人员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内容。
(三)信息管理。区民政局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登记,备案信息统一录入殡葬服务信息系统。由市民政局汇总后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查询与监督。
五、相关要求
1.严格遵守殡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秉持文明、合规、诚信经营理念,规范服务行为,明码标价,不得存在乱收费、强制消费、诱导大操大办、倒卖逝者信息等损害丧属合法权益的行为。
2.自觉接受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和社会监督,积极参与行业自律,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践行文明、低碳、安全祭扫理念。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备案工作人员现场核验、当场受理,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中介代办诈骗,请相关机构及个人直接前往指定备案地点办理,确保提交信息真实、流程合规。
2.备案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除国家法定节假日)8:00—12:00,15:00—18:00。
3.备案地点: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共服务办)或村(社区)。
4.福州市咨询投诉热线:0591-87534841;
长乐区咨询投诉热线:0591-28807911。
特此公告。
附件:1.《福州市殡葬服务中介组织备案信息表》
2.《福州市殡葬服务中介个人备案登记表》
3.《文明诚信经营承诺书》(企业版)
4.《文明殡葬服务承诺书》(个人版)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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