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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福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07-03 10:45 浏览量:

各企业:

  根据《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福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榕工信行规〔2023〕16号)要求,现将2023年福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

  1.对技改项目2022年度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达500万元(含)以上,并纳入统计部门固投统计的福州市工业企业,市财政按其年度技改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不含增值税)的3%给予投资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500万元。

  2.对2022年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下简称“小升规”),2022年度设备和信息化建设实际投资额(不含增值税)100万元(含)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市财政按照不超其实际投资额的3%予以补助,单家企业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3.对在福州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台商独资或台资绝对控股(出资或投资占比50%以上)的中小微工业企业,在获得市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10%的补助。  

  二、申报条件

  1.缴税关系:在福州市纳税的工业企业。

  2.建设性质:项目备案(核准)的建设性质为技改(即非“新建”类)。

  3.纳统情况:一是非“小升规”企业技改项目纳入统计部门固投统计;二是“小升规”企业总投资500万元(含)以上的技改项目纳入统计部门固投统计,总投资500万元以下的技改项目不作要求。

  4.年度投资额:一是非“小升规”企业2022年度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达500万元(含)以上;二是“小升规”企业2022年度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达100万元(含)以上。

  5.信用情况:申报企业未列入失信“黑名单”。

  三、申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

  1.封面(附件1)。

  2.福州市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

  3.项目备案(核准)文件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市技改项目购置主要设备清单(附件3)。

  6.信用承诺书(附件4)。

  上述纸质申报材料按文件要求顺序A4双面打印黄色封面装订成册一式

  (二)电子材料

  项目申报纸质材料扫描成PDF版,每个项目单独一个文件,文件命名为企业全称,发送至我局技术进步科邮箱clqgxj_tp@163.com。

  四、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7月24日24时。

  (二)提交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时间:2023年7月21日。

  五、申报程序

  1.各企业登录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http://220.160.52.168/Hqxm/Default.aspx),按照系统所列要求上传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做到数据准确、合法,资料齐全。

  五、其他事项

  (一)已享受市技改基金、市技改融资贷款贴息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市技术改造投资补助。同一年度,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省、市技改投资补助。同一项目已连续两年享受市级技改项目补助资金的,不再享受。

  (二)技改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以发票、付款凭证、合同为依据,不含增值税部分。申报单位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并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如有虚假信息或侵权行为,由申报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何陈念、洪亮,联系电话:28817899,邮箱:clqgxj_tp@163.com。

  附件:1.封面

      2.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专项补助申请表

      3.市技改项目购置设备清单

      4.信用承诺书

      5.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专项补助申报汇总表

 

 

 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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