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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的通知
来源: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03-10 16:03 浏览量:

各企业: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的通知》(闽工信函科技〔2023〕101号)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23年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标

  以企业为创新主体,以产业化为目标,针对我省重点领域技术需求,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突破产业发展瓶颈,加快推动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聚焦解决产业转型升级和重点领域“卡脖子”难题,以共性关键技术突破、产品创新研发和创新成果转化为重点,支持一批能提升我省实体经济竞争力和创新力的项目,培育一批优势产品,做强一批优势工业企业,加快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着力推动核心技术自主可控,以技术创新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已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具备较好的研发设计能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才队伍,研究试验基础条件良好;

  3.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的资信等级;

  4.具备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等创新平台。

  (二)申报的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导向要求;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创新性研发,能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技术水平先进,符合节能、环保、安全等有关指标要求,具有较大市场潜力;

  3.能有效带动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快速发展,预期能形成较好的技术成果,涉及的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4.所申报项目应尚未产业化,预期能解决行业关键核心技术或“卡脖子”难题,具有良好产业化前景。到期验收时,项目应实现产业化或在合作企业中完成中试;

  5.攻关领域原则上应符合《2023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领域指导目录》(附件1)。

  (三)项目申报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研人员或企业负责人,同一申报主体当年度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为1项且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技术创新重点项目。

  (四)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12个月,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的,可延期6个月。到期组织验收,验收不通过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五)鼓励省内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研究团队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合作,联合实施开展产学研协同攻关。

  (六)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应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2023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申报书》(附件2)及汇总表(附件3),并提供项目研发投入、申报资质、硬件条件、团队研发实力、合作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相关申报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4份,汇总表1份,电子扫描版1份。

  四、有关要求

  (一)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及产业化重点项目申报工作,严格按条件、程序和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

  (二)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得涉密、不得造假。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的,一经发现将撤销申报、入选资格。

  (三)请与3月27日,将材料汇总报送至我局技术进步科。联系人:何陈念、王苏瑜,联系电话:0591-28927875,邮箱:clqgxj_tp@163.com。

  附件:1.2023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领域指导目录

      2.2023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申报书

      3.2023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推荐汇总表

  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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