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通知:

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长乐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通知

日期:2024-09-20 15:19 来源:长乐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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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9-20 15:19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农业农村局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了加快推进我区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9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7号)《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关于报送2024年长乐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长农〔2024214)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220个,其中种植业208个,畜牧业12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条件围绕种植业和畜牧业遴选一批乐于助农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乡土专家等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60周岁以下)。

二、遴选程序:采取镇乡(街道)遴选推荐的方式,镇乡(街道)遴选指标根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分配表(详见附件1),申报人员需填写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书和科技示范主体信息表(详见附件2和附件3)。

三、其他事项

1.每个农技人员通过指导服务、技术培训等方式,把配套集成、简单易学的种养技术、防震减灾和标准化生产技术传授给示范主体,把省工省力、节本增效的新型农机具推广到示范主体,把农业生产投入品供给和农产品供求等信息发送到示范主体,提高示范主体的自我发展能力和对周边农户、特别是小农户的辐射带动能力。给予2024年每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1000元物化补助。

2.各镇乡(街道)农技人员将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书纸质版(无需盖章)、科技示范主体信息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以上材料请于930日前报送,种植业报送至区农推中心,畜牧业报送至疫控中心。

3.联系方式:

种植业:区农业农村局农推中心318室,王迪,0591-28838861

畜牧业:区农业农村局疫控中心202室,陈若,0591-28922495

附件:1.2024年长乐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分配表

2.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书

3.2024年科技示范主体信息表

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

202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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