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通知:

关于印发《长乐区物业住宅小区检查考评办法(暂行)》的通知

日期:2022-04-15 14:10 来源: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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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乡镇(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 

  经研究,现将《长乐区物业住宅小区检查考评办法(暂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长乐区物业住宅小区检查考评办法(暂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长乐区物业住宅小区检查考评办法(暂行)。

一、考评对象

全区物业住宅小区以人车分流、人车未分流分为两组考核(新交付项目交付未满一年只进行检查不列入年度考评)。

二、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分为:卫生秩序、公益宣传、设施维护、安全保障、装修管控、公开公示、党建工作、文明服务、疫情防控、奖惩信息等10个大项20个小项(详见《长乐区物业住宅小区检查评分表》)。

三、考评办法

(一)基准分110分(疫情防控10分为附加项,今后将根据防控需要予以取舍),按照《长乐区物业住宅小区检查评分表》考评标准进行加减分(每项最低扣到零分),形成每个小区考评分数。

(二)考评分为:(1)季度巡查考评(可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属地政府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开展辖区每个小区每季度一次巡查考评,取四个季度得分平均值作为属地政府年度考评分值(2022年度从第二季度开始考评)。(2)随机抽查考评。区住建局房管科负责结合文明创城、卫生创城等专项检查活动牵头开展全区每个小区每年随机一次以上抽查(一个小区如抽查多次取平均分值),分值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年度考评分值。(3)年度总考评。属地政府物业管理办公室、行业主管部门年度考评分值,各占50%作为每个小区年度总考评结果进行年度考核评优依据。属地政府物业管理办公室应于下季度第一个月份10日前将辖区每个物业小区季度巡查考评情况(分值)、当年12月20日前将辖区每个物业小区年度考评情况(分值)报送区住建局房管科,由区住建局房管科负责进行综合核算评分,形成年度总考评结果,并根据年度总考评结果于下年度一季度前予以表彰通报。

(三)每组每年按照约10%比例评选表彰长乐区年度优秀物业小区、优秀物业经理和优秀物业企业。酌情对管理不善、整改不力的物业小区(物业经理、物业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考评结果作为参加福州市物业小区星级评价的主要依据。

附件:1. 长乐区物业住宅小区检查评分表

      2. 物业检查整改通知书(范本)

      3. 长乐区物业住宅小区情况表(人车未分流小区A组)

      4. 长乐区物业住宅小区情况表(人车分流小区B组)

 

 

           

              

    

    

  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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