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核准中国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科技园福州智云数据中心输变电工程项目的请示》(福建联通〔2025〕19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福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专题会议纪要(〔2025〕1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电力保障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中国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科技园福州智云数据中心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2509-350112-04-01-188926)。
项目单位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二、该项目位于福州市长乐区古槐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在园区内建设福州智云数据中心输变电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主要建设内容为:增设#1、#2主变容量均为63MVA,采用户内GIS设备;新建两条外线分别起于董奉变与昆石变,终点联通变,其中董奉-联通110kV线路路径长度7.6km,昆石-联通110kV线路路径长度13.6km,全线采用电缆敷设。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4552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五、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榕政综〔2016〕116号)文件精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可结合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论述,该项目申请报告中阐述的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六、如需对该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向我局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19日
(该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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