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12期)
来源: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30 11:56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我区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林木应小卖部销售的香辣味小腿(鸭翅根)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为XBJ26350112372503586的不合格样品,涉及样品名称为香辣味小腿(鸭翅根)(生产日期:2026-02-01),被抽样单位为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林木应小卖部,不合格项目为诱惑红。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

2026年4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并开展现场检查。经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香辣味小腿(鸭翅根)。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我局鉴于当事人已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当事人属于食品销售环节,其销售的香辣味小腿(鸭翅根)不合格项目为诱惑红(食品添加剂),该食品为预包装食品,当事人未拆分销售,排除流通环节添加的可能,不合格的原因可能为生产环节导致。整改措施: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启动召回程序。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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