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截至2026年3月全区城乡特困人员1020人,预计2026年第二季度新增农村特困54人,城市特困9人,合计城乡特困供养人员每月新增21人,每月发放约2113370元,(其中:农村2025278元、城镇88092元),预计第二季度发放6340110元。各乡镇(街道)特困人员供养类别、供养标准、供养人数、供养金额测算表详见附件。上述款项由区财政核拨,列入特困人员供养支出,实行社会化发放。
根据《福建省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4〕22号)文件,经局党组研究,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统一支付到供养服务机构账户。请各乡镇(街道)督促供养服务机构做好专用账户维护,确保供养服务机构集中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同时各乡镇(街道)应切实掌握特困人员动态信息,及时上报调整,确保特困人员供养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附件:1、2026年第二季度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汇总表
2、2026年第二季度集中特困人员供养补助汇总表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2026 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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