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金的通知
来源:长乐区民政局 2026-05-18 11:24 浏览量:

吴航街道、漳港街道办事处,江田镇、古槐镇、松下镇、梅花镇、玉田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临时救助工作规范>的通知》(闽民保〔2019〕121号)及《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长乐区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2021〕115号)文件精神,本次共受理林凤等14名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申请。经研究,决定给予林凤等人临时救助金共195700元,请按文件规定给予申请对象所在村(社区)张榜公示5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相片留档备查)。

附件:长乐区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金汇总表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2026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