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金的通知
来源:长乐区民政局 2026-03-18 16:01 浏览量:

营前街道、漳港街道办事处,江田镇、文岭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临时救助工作规范>的通知》(闽民保2019121)及《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长乐区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2021115文件精神,本次共受理郑惠玉 5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申请经研究,决定给予郑惠玉等人临时救助金87300元,请按文件规定给予申请对象所在村(社区)张榜公示5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相片留档备查)。 

      附件:长乐区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金汇总表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202631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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