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人力资源保障的八条措施》(榕人社就〔2019〕113号)文件精神,经审核,福州长乐联丰染整有限公司等1家企业符合上述文件有关规定,拟发放福州市长乐区重点企业外出招聘补助0.3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2026年3月26日,在此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长乐区劳动就业中心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电话:0591-28923167
来电来访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来访接待处:福州市长乐区劳动就业中心
来信投递: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广场南路813号三楼长乐劳动就业中心
附件:2026年福州市长乐区重点企业外出招聘补助情况表
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