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有关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补贴配套政策方案的通知(闽人社发〔2024〕3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取得技能等级证书158人符合见证补贴条件,专项职业能力证书5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工(五级)81人、中级工(四级)46人,高级工(三级)25人,技师(二级)1人,拟发放2026年长乐区见证补贴(第三批次)15.421万元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2026年3月26日,在此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长乐区劳动就业中心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电话:0591-28982263
来电来访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来访接待处:福州市长乐区劳动就业中心
来信投递: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广场南路813号三楼长乐区劳动就业中心
附 件:2026年长乐区见证补贴(第三批次)发放表
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