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继续做好闽宁劳务协作相关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就〔2024〕3号)文件精神,经审核,原州区驻我区劳务管理工作站(宁夏新中天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固原分公司)符合文件要求,给予劳务管理工作运行经费补助3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2026年3月26日,在此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长乐区劳动就业中心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电话:0591-28923167
来电来访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来访接待处:福州市长乐区劳动就业中心
来信投递: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广场南路813号三楼长乐劳动就业中心
附件:2025年度原州区驻长乐区劳务工作站工作经费情况表
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