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好年华 聚福州”长乐区人才租赁补贴(2026年第一批)的公示
来源: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02-11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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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好年华聚福州”长乐区人才住房保障办法实施细则》(长人社就〔2024〕1号)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苏百樱等2人符合人才租赁补贴申请条件,按照“1型保障对象5000元/月,2型保障对象3000元/月,3型保障对象2500元/月,4型保障对象1500元/月,5型保障对象1000元/月,6型保障对象500元/月”的发放标准,共计拟发放45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2026年2月24日(五个工作日)。
反馈电话:区人社局人事人才中心0591-28981820(工作日),地址: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11号楼405。
附件:“好年华 聚福州”长乐区人才租赁补贴发放花名册(2026年第一批)
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