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营前中心幼儿园教学楼行政楼连廊工程已被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长乐区营前中心幼儿园,建设资金来源学校公用经费,招标人为福州市长乐区营前中心幼儿园,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营前中心幼儿园校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48112元,K值为5%,发包价为140706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营前中心幼儿园教学楼行政楼连廊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48112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具体开工时间按业主的开工通知为准;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2.8.合同价款:固定单价合同
2.9.付款方式:款项达到付款条件且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完成结算,且经第三方机构审核后,发包人支付至审核价的95%(处罚款除外),剩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因财政拨款原因,工程款还款会延误,特提前告知)。
2.10.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①咨询单位: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2022年8月30日)
②设计单位:贵州利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③监理单位: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各方中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长乐办事处(地址: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万星广场办公楼1号楼918)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小写:¥28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方式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长乐办事处开标室(地址: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万星广场办公楼1号楼918)。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本项目经理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到场,拟派出的本项目经理应当持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凭据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家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投标须知第20.7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福州市长乐区营前中心幼儿园公告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营前中心幼儿园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营前居委会联合里200号
电话:13609581202 ,传真: /
联系人:卓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支路福新楼4层,邮编:350000
电话:18094174769 联系人:卢工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
2025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