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6月2日)
来源: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2026-06-02 14:02 浏览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显材贴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日-2026年6月9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监督电话:0591-22055035

二、传  真:0591-22055035

三、通讯地址:福州新区管理委员会湖文路201号1楼101审批室

四、联 系 人:林碧玲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显材贴合项目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鹏旺路27号 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 福建皓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显材贴合项目

建设单位: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鹏旺路27号

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占地面积:17695m2

总投资:3497.13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

年运行实数:年生产313天,12小时两班倒(8:00~20:00)

劳动定员:职工人数503人(其中OC生产线450人,裁切生产线53人),均在厂区住宿。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有组织废气

(1)非甲烷总烃

建设单位在机台设备上设置集气管道,管道连接福米公司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通过福米公司DA001排放口排放,排放高度为24m。

无组织废气:

(1)非甲烷总烃:

负压集气,车间密闭,加强有机废气的收集及处理设施的维护保养。

水环境保护措施 

(1)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依托福米公司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滨海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生产废水

项目清洗废水经石英砂过滤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纯水制备用水,不外排;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往滨海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采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消声、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

厂区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一般固废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玻璃入料检验不合格品、边角料和集尘机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3)危险废物

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不合格品、废油墨、有机溶剂废包装桶、沾染有机溶剂的抹布、劳保用品、胶桶和清洗油墨喷头产生的废液等危险废物经妥善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化品仓库地面采取防渗、设置导流沟等,配备相应的堵漏材料(沙袋、吸油毡等)。加强厂区防火管理,定期保养维护设备,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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