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建鑫海冶金散装码头有限公司福州港松下港区山前作业区19#泊位增加散货装卸工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9日-2022年10月11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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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大数据3期7号楼长乐区行政服务滨海分中心办公室103
邮 编:35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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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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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港松下港区山前作业区19#泊位增加散货装卸工艺 |
长乐区松下镇松下村附近,地理坐标为东经119°36′20″,北纬25°42′06″ |
福建鑫海冶金散装码头有限公司 |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现有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为: ①建设2万吨级杂货泊位1个,同时兼靠1艘5千吨级杂货船和1艘工作船,陆域形成面积11.5852hm2。码头平台长205m(不含与18#泊位相连的35米冀墙),宽25m。 ②码头装卸作业堆场73625m2(含预留堆场34687m2)。 ③基槽、港池开挖量为11.0×104m3,回填于后方。 ④码头港区办公、仓库、生产和辅助生产等建筑物工程、给排水、污水处理(与18#泊位共用)、消防工程、供电照明工程、计算机管理工程、通信工程、导助航工程、道路工程等公用设施。 ⑤ 装卸设备及自动控制工程,主要配置码头门座起重机、船吊、牵引车、平板车、叉车、轮胎吊等。 |
施工期污水处理措施: (1)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生活污水依托19#泊位污水处理设施消纳。 (2)设置1套处理能力为8t/h的临时隔油沉淀池,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 (1)施工期产生的废混凝土块、废砖头等建筑垃圾委托相关单位回收利用,不得直接倒入附近海域。 (2)生活垃圾应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并及时清运处理。 易散物资堆场和运输路面进行洒水保湿,运输车辆不得超载,应加盖篷布,控制车速; (1)应该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大型运输车辆进入工地施工,同时采用先进快速施工工艺,缩短工期,减少施工噪声影响的时间。 (2)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正确操作,保证在良好的条件下使用,减少运行噪声。 (3)在夜间(22:00~06:00)和午间(12:00~14:30)禁止进行高噪声施工。 运营期废气环保措施: (1)散货卸船过程粉尘控制措施:码头应采用除尘抑尘系统配备完善的装卸和输送设备,在移动漏斗上部安装防风板,并配备移动喷雾装置对落料产生的粉尘进行喷湿处理; (2)水平运输粉尘处理控制措施:砂石料散货堆场到码头以及石灰石码头至散货堆场的水平运输采用带密封移动式皮带运输机进行运输;除需要与装卸设备配套装卸的区段外,带式输送机应采用防护罩予以封闭,带式输送机在跨道路段应设置防洒落设施;集疏运车辆装卸作业宜配备移动式雾炮机;集疏运车辆的车厢宜密闭,车辆驶离作业场所应进行冲洗,冲洗点宜设置自动冲洗设施; (3)散货堆场粉尘控制措施:散货堆场四周设置4m高防尘网,散货堆场内部设置3个喷枪。砂石料在堆场贮存期间应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4)对现有石板材堆场设置喷淋装置,进行洒水抑尘; (5)应在港区设置车辆清洗装置,对出港车辆进行清洗干净后出港,并配套1辆吸尘洒水车,对港区道路和疏港道路每日进行洒水降尘处理,防止扬尘产生对环境的影响; (6)定期清理运输道路上的粉尘、对港区进行道路喷水增湿,对疏港路涉及居民区段清扫并洒水,减少汽车行驶产生的扬尘; (7)加强港区绿化,进出港道路两侧应种植乔木和灌木绿化隔离林带,即可防治控制噪声影响,也可起到防尘作用。 运营期废水环保措施: (1)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现有的19#泊位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近期由槽车运送至附近市政污水井纳入福州市滨海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车辆清洗废水,散货堆场径流及石板材堆场、码头面、道路初期雨水,码头面、道路、皮带机、防尘网冲洗废水,钢材堆场淋溶水(收集预处理后)等)一同依托18#泊位的堆场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冲洗或堆场喷淋; (3)本工程雨水排水系统采用分区式排放,散货堆场径流及石板材堆场、码头面、道路初期雨水等区域含有粉尘污水和钢材堆场淋溶水等,通过收集达标处理后回用;生产辅建区内的雨水经收集后就近排入港区大道雨水系统。 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1)选用先进的低噪声机械、设备、装置及车辆; (2)加强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以减少机械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振动及声辐射。对高噪声的装卸机械和设备,应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控制噪声; (3)严格控制夜间进出港运输,尽量减轻夜间运输对进港公路沿线居民区的影响; (4)加强对交通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而科学地组织港口货物的运输,特别是进出港运输车辆在离居民区等村庄较近的路段应限制鸣号。 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 (1)到港船舶的生活垃圾,应根据规定委托有资质的船舶垃圾处理单位收集处理; (2)在港区各功能区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与机修油抹布必须每日定点收集,及时清运; (3)门机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事故应急措施: (1)溢油风险防范措施: ①加强环保宣传教育,避免人为因素导致的溢油事故; ②制定严格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章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③码头泊位应装备符合工程要求的系船设施和防撞靠泊设施; ④应建立溢油应急体系和制订溢油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与应急措施 ①应制订港区船舶溢油应急预案,建立港区溢油事故的应急响应体系,以尽可能减小事故发生的规模和所其造成的损失与危害。应急预案应报备相关海事部门; ②若出现溢油事故,应急物资可利用18、19#泊位现有的溢油应急器材,在事故发生的水域及时投放吸油材料进行人工回收,少量残油通过喷洒溢油分散剂进行乳化处理。同时,应迅速报长乐区海事局溢油应急指挥中心,由中心统一指挥,进入溢油应急计划的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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