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行政处罚(2023年第8号)
来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2023-03-08 13:24 浏览量: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旧办公大楼6#三层

  二、 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的“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中,随机抽查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并经查实,2021年度福建省水利厅网络与信息安全运维保障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0]ZHCG[CS]2021003)、福建省儿童医院病床(含床头柜、陪伴椅)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0]ZHCG[GK]2021001-1)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以下问题:1.采购文件评分项设置存在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条款。2.招标文件存在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问题。

  三、 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本机关责令该公司就上述监督评价中发现的违法问题限期改正,并决定对该公司作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福建省财政厅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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