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2025年度第四十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5〕346号),批准征收松下镇首祉村土地1.0814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面积及用途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松下镇首祉村(具体范围见附图),征收土地1.0814公顷,其中旱地0.0413公顷、园地0.1407公顷、林地0.0163公顷、其他农用地0.0196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009公顷、水域 0.8597公顷、其他土地0.0029公顷。以上土地按用途为水域、防洪用地使用,用于松下镇首祉溪防洪排涝工程建设。
二、征收土地实施单位
福州市长乐区松下镇人民政府代表本政府在该征收土地范围内实施征地行为。
三、征收土地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村和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并在本政府网站中公告。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自《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编号:滨预20240159号)公告之日2024年10月14日起,凡在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60日内,不服省政府土地征收行政行为的,可以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5日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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