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6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启动资金的公示
来源: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 2026-06-25 15:43 浏览量:

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闽委振兴办〔2024〕4号)文件精神及《福州市长乐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长委振兴办〔2024〕60号)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各乡镇(街道)提出拟实施项目,经区政府同意审核确认后,预拨付当年度补助资金总额50%作为启动资金到业主单位”。2026年我区计划实施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27个,计划总投资5457.19万元,专项资金投入4670万元,剩余3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后期资金拨付验收。为推动省级示范创建项目建设,经我办申请、区政府同意,现拟拨付2335万元专项资金(详见附件)给2026年实施省级示范创建项目的业主单位,作为项目启动资金。

现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来信或来电等方式向福州市长乐区委乡村振兴办反映,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电话:0591-28826306。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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