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激励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5〕13号)文件,2025年福州市下达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激励资金300万元。为全面总结展示近年我区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果,我办委托福州市长乐融媒传媒有限公司拍摄制作长乐区乡村振兴宣传片,现已制作完成。经我局研究,拟按合同约定拨付相关费用25000元。以上事项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来信或来电等方式向福州市长乐区委乡村振兴办反映,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解放路27号,电话:0591-28825922。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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