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创建)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8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34.9万元(详见附件)。
现对下达资金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来信或来电等方式向福州市长乐区委乡村振兴办反映,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解放路27号,电话:0591-28826306。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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