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奖补)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85号)文件精神,福建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于11月26日下达了猴屿乡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示范奖补)1700万元。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和乡村振兴办工作要求,并报区政府同意,现拟先行下达猴屿乡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奖补)1700万元。
现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来信或来电等方式向福州市长乐区委乡村振兴办反映,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解放路27号,电话:0591-28826306。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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