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上午,长乐区召开2021年游泳场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区文旅局、区卫生监督所和全区经营性公共游泳场所的业主及安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福州市体育局关于开展游泳场所集中检查整顿工作的通知》,集中学习了《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会上区文旅局体育科部署了2021年长乐区游泳场所安全有序开放和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工作,区文旅局市场审批科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分别对经营性公共游泳场所审批有关政策和行政执法、日常监管工作相关要求进行解读。区卫生监督所程兴旺副所长到会对游泳场所卫生标准及防疫防控工作提出要求。
会上要求各游泳场所严格检查游泳场地设施设备运行状况,认真做好开业前的准备工作,泳池水质及卫生设施要达到相关的规定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予以修复或更新,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加强室内游泳场所的通风换气,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完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全力确保泳池各项规章制度有效运行。
下一阶段,我局将联合区卫健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游泳场所的日常监管检查,督促全区游泳场所经营单位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意识,确保各游泳场所安全规范经营,为广大市民营造健康、安全的游泳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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