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7100-3000-2025-00002 文号 长政〔2025〕1号
发布机构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5-03-10
标题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索 引 号 FZ07100-3000-2025-00002
文号 长政〔2025〕1号
发布机构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5-03-10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内容概述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3-10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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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提升识别人民防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空袭警报信号的能力,促进群众掌握人民防空基本知识,检验我区防空警报预报警能力,区政府决定于2025年4月21日上午进行防空警报试鸣。试鸣期间,全区一切活动照常,请广大人民群众注意识别防空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各乡镇(街道)、村(居)及有关单位要结合防空警报试鸣工作,加强人民群众防空知识的宣传教育。现将防空警报试鸣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上午9时30分至10时03分。

  二、防空警报试鸣范围:吴航街道、航城街道、营前街道、漳港街道、文武砂街道、首占镇、古槐镇、鹤上镇、金峰镇、江田镇、湖南镇、文岭镇、潭头镇、梅花镇、猴屿乡等乡镇(街道)的中心区域。

  三、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特此通告。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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