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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Z07100-3000-2025-00002 | 文号 | 长政〔2025〕1号 |
发布机构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5-03-10 |
标题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
索 引 号 | FZ07100-3000-2025-00002 | ||
文号 | 长政〔2025〕1号 | ||
发布机构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5-03-10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 ||
内容概述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提升识别人民防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空袭警报信号的能力,促进群众掌握人民防空基本知识,检验我区防空警报预报警能力,区政府决定于2025年4月21日上午进行防空警报试鸣。试鸣期间,全区一切活动照常,请广大人民群众注意识别防空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各乡镇(街道)、村(居)及有关单位要结合防空警报试鸣工作,加强人民群众防空知识的宣传教育。现将防空警报试鸣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上午9时30分至10时03分。
二、防空警报试鸣范围:吴航街道、航城街道、营前街道、漳港街道、文武砂街道、首占镇、古槐镇、鹤上镇、金峰镇、江田镇、湖南镇、文岭镇、潭头镇、梅花镇、猴屿乡等乡镇(街道)的中心区域。
三、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特此通告。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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