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梅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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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职能

  (一)镇党委在镇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中央、省委、福州市委、长乐区委的指示和镇党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领导全镇工作。

  (二)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策部署,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研究决定本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事项。

  (三)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对基层工作的领导和基层政权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辖区内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

  (四)加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以及民族、宗教、侨务、台港澳等政策。做好人大、纪检监察、群团和人民武装等相关工作。

  (五)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水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六)负责承担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渔业等工作。服务“三农”发展,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深化完善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七)按照区域总体规划,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镇村建设规划。组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改善生态环境。

  (八)统筹协调社会事务,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科技、文化和体育旅游、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推进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九)建立健全财政财务监督管理机制,负责各级财政收支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经济社会统计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等相关工作。讨论和决定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负责编报和执行财政预算,并向镇人大报告预算和执行情况。

  (十)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自治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层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等有关工作,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一)承担辖区内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统筹协调派驻机构开展综合执法,建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实施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的常态化管理。

  (十二)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十三)负责召集镇党代表大会,向镇党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对拟提交大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先行审议、提出意见。审定有关召开镇党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事项及有关准备工作,组织落实镇党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

  (十四)向长乐区委请示报告工作,讨论和决定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十五)听取和审议党委工作报告或者专项工作报告。

  (十六)选举党委书记、副书记,通过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产生镇纪委书记、副书记。

  (十七)研究讨论有关党组织设立、变更和撤销方案。

  (十八)对涉及全镇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以及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政法工作、巡视巡察工作、军民融合工作等方面经常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以镇党委名义发布涉及全镇工作的方针、政策性文件。

  (十九)定期听取镇人大主席团、镇政府、政协联络小组、镇纪委等的工作汇报。

  (二十)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任免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干部;研究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表彰奖励有关事项。

  (二十一)对党员代表大会提请决定的事项或者应当由党委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决定。

  (二十二)镇党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紧扣坚定不移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福州市委、长乐区委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反腐败,坚定不移强化党内监督,坚定不移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坚定不移紧抓“关键少数”要求,统筹推进党的各项建设。镇党委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党委委员履行“一岗双责”。

  (二十三)镇党委充分发挥党的建设工作领导作用,认真研究党中央和省委、福州市委、长乐区委关于党的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对镇区党的建设的系统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实行村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综合评价体系,确保党建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二十四)镇党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和支持纪律检查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洁从政环境

  (二十五)镇党委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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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设机构

  (一)党政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人:黄长涛,联系电话:0591-28608501。

  负责综合协调镇机关各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会议组织和文电、机要、档案、保密、宣传、电子政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绩效评估、信访、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起草综合性、政策性文件;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承担基层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和人事管理;负责人大、群团等相关工作。

  2.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人:谢金德,联系电话:0591-28606916。

  负责编制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民主法治、精神文明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开展村务公开、村(居)干部培训;负责新社会组织的管理;负责民政、教育、科技、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服务、文化体育和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工作。

  3.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郑书,联系电话:0591-28601234。

  负责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维稳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维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掌握分析辖区内的维稳动态、治安形势等情况;组织开展禁毒、反邪教、矫正帮教、社区戒毒、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组织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4.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人:胡曾涛,联系电话:0591-28609009

  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经济,培育特色产业,促进产业协调发展;负责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招商引资、经贸合作等工作;指导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技术交流合作;推进重大项目落地;承担辖区经济数据统计;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5.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陈杰;联系电话:0591-28609086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建设、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编制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村镇各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本区域内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和其他基础工作;保护和改善本行政区域内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负责乡村振兴的日常工作;负责物业管理的日常工作。

  6.财政所

  负责人:林琳。联系电话:0591-28601110。

  负责贯彻执行财经管理政策,负责镇政府财政预决算编制;负责财政收支、预算外资金管理;负责国有资产、政府采购、财务会计管理等财政管理相关工作;落实各项财政补贴资金的具体发放、监管和其他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本镇财政税收和财源培植建设工作。

  (二)事业机构

  1.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人:潘剑勇,联系电话:0591-28606109。

  主要为基层党建、群团工作、综合治理、民生保障、劳动就业、卫生计生、村镇建设、文化教育、民政服务、退役军人事务、企业服务、大数据管理等提供综合服务;承担行政审批事务性工作和公共服务职能;承担辖区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日常事务性工作,为辖区内党组织开展活动和服务党员、群众提供保障;负责承担基层自治组织的建设工作;承担退役军人事务性工作。

  2.综合技术保障中心(应急保障中心)

  负责人:郑津,联系电话:0591-28609009。

  主要为农(渔)业、水利、规划建设等乡镇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相关技术保障;协助开展农(水)产品质量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林业、畜牧等相关工作;为辖区内各类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和产供销等咨询服务,指导企业健全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制度,负责乡镇相关业务的统计、年报工作;承担应急保障的日常工作。

  3.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责人:董鑫,联系电话:0591-28606068。

  主要承担上级依法赋予或委托的综合执法权,及时向区直相关部门通报辖区内违法行为;统筹协调派驻机构并组织开展相关综合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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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领导分工

  1.叶建文(党委副书记、镇长) 

  简历:男,汉族,长乐金峰人,2010年8月参加工作,2005年5月入党,硕士研究生。

  主持镇全面工作。

  2.林吹俤(二级主任科员) 

  简历:男,汉族,长乐营前人,1991年9月参加工作,1997年12月入党,大学。

  分管镇人大主席团水利、体育海洋与渔业海上搜救支援供电、供水等工作,协助城镇建设与管理工作。

  联系区直部门(单位):人大办水利局(水土办)文旅局农业农村局(海洋渔业长乐海事办(海上搜救中心)供电公司、水投集团、城投集团,协助联系区住建局

  3. 二级主任科员 

  简历:男,汉族,长乐区玉田人,2008年6月参加工作,2009年7月入党,大学学历。

分管农业农村村财镇审、农村“三资”监管气象、卫生健康疫情防控、爱国卫生、计生红十字会等工作。

  联系区直部门(单位):农业农村局农机站气象局、卫健局、爱卫办、疾控中心、计生协、红十字会

  4.李良钦(三级主任科员) 

  简历:女,汉族,长乐文武砂人,1994年11月参加工作,2000年07月入党,在职大学。

  分管交通运输、道路建设、社会保障、医保、老干部、老龄委、老体协关工委、防震减灾工作

  联系区直部门(单位):区交通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人社局、医保中心、老干(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老龄委、老体协关工委、防震减灾中心

  5.游精汉(三级主任科员) 

  简历:男,汉族,长乐金峰人,1997年11月参加工作,2000年1月入党,大专。 

    分管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财税、国资、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回归工程”、投资促进、外经外贸、外资、内贸、现代服务业、基金会清欠、社科联等工作

  联系区直部门(单位):发改局(粮储局、数据局、科技局、重点办)、财政局、税务局、工信局、商务局(投促局)、国资管理中心、贸促会、供销社、社科联烟草专卖局

  6. 锋(党委政法委员、副书记,三级主任科员 

  简历:男,汉族,长乐罗联人,1999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6月入党,在职大学。

  分管政法、社会工作、综治、信访维稳、12319网格化管理平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森林灭火防汛抗旱等工作。 

  联系区直部门(单位):区委政法委(综治办)、社会工作部、信访局、公安局(打私办)、法院、检察院、司法局、智慧长乐管理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安办、森防办)、消防救援大队、防汛办。

  7.吴学坚(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简历:男,汉族,长乐文岭人,2009年07月参加工作,2012年8月入党,大学。

  分管纪检、监察等工作。

  联系区直部门(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

  8.李新勇(党委委员、副镇长

  简历:男,汉族,长乐松下人,2000年1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入党,中央党校大学。

  分管梅花古镇保护开发住建、“两违”治理、城镇建设与管理、旧城改造等工作。

  联系区直部门(单位):闽江口组团开发建设指挥部(梅花古镇保护开发领导小组、旅发中心、产投集团、住建局治违办、船政文化保护发展中心(历史文化史迹保护中心)不动产中心、土地发展中心

  9.陈文标(党委委员、副镇长) 

  简历:男,汉族,长乐古槐人,1995年12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入党,在职大学。

  分管分管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机关效能绩效管理,协管海洋与渔业海上搜救支援等工作

  联系区直部门(单位):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效能办农业农村局(海洋渔业长乐海事办(海上搜救中心)

  10.江仲兴党委组织委员 

  简历:男,汉族,长乐鹤上人,2018年7月参加工作,2017年6月入党,大学

  分管组织、干部、人事、编制、党办、党建(机关总支)、党务公开、保密、政务督查、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教育、工会、共青团、档案、党史、地方志等工作。

  联系区直部门(单位):委办政府办、组织部(编办、公务员局机关党工委、党校、保密委(保密局教育局、总工会、团区委、档案馆、史志办。

  11. 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简历:男,汉族,长乐营前人,2017年10月参加工作,2019年10月入党,大学。

  分管宣传、精神文明、统战、民族与宗教事务、广播电视、融媒体科协政协联络组、台港澳、外事侨务、生态环境、湿地保护等工作。

  联系区直部门(单位):区委宣传部(网信办、文明办)、统战部(侨务办、民宗局)、文联广电局、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中心)、广电网络公司、科协、政协办、台办、外事办(港澳办)、工商联、侨联生态环境局、闽江河口湿地管理处

  12.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简历:,汉族,长乐区文武砂人,2009年12月参加工作,2013年8月入党,本科学历。

  分管武装、民兵预备役、退役军人事务国防动员、双拥、人防、海防、沿海管防民政、残疾人事业、慈善、民间协会机关事务等工作。

  联系区直部门(单位):区人武部、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办国动办、人防办、海防办、边防大队民政局、残联、慈善总会、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公司

  13.谢   筠(副镇长) 

  简历:女,汉族,长乐区湖南镇人,2018年7月参加工作,2016年11月入党,大学。

分管乡村振兴河长制、审计、统计、招商12345便民服务平台等工作协助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回归工程”、投资促进、外经外贸、外资、现代服务业内贸工作

  联系区直部门(单位):乡村振兴办河长办审计局、统计局、商务局(投促局)、住房公积金中心“智慧长乐”管理服务中心,协助联系发改局(科技局、重点办)、工信局贸促会

  14. (司法所所长) 

  简历:男,汉族,长乐松下人,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12月入党,大专。

  负责司法所工作。

  联系区直部门(单位):区司法局。

  15. 津(综合技术保障中心主任) 

  简历:男,汉族,长乐吴航人,2004年10月参加工作,2020年6月入党,在职研究生。

  分管综合技术保障中心、自然资源、林业等工作

  联系区直部门(单位):资源规划局(林业局)、不动产中心、土地发展中心

  16. 鑫(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简历:男,汉族,长乐文岭镇人,2009年2月参加工作,2008年6月入党,大学。

  分管行政执法,协助商务、招商、重点项目服务等工作

  联系区直部门(单位):区城综局、司法局、福州(长乐)国际航空城管委会。

  17.潘剑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简历:男,汉族,长乐江田镇人,2002年8月参加工作,民主党,大学。

   分管便民服务、营商环境、金融工作

  联系区直部门(单位):行政服务中心(营商办)、金融监管局、金融服务中心、长乐农商行

    18.潘铭熙(四级主任科员) 

  简历:女,汉族,长乐江田镇人,2021年8月参加工作,2023年6月入党,大学。

   分管文化旅游(文物)、妇女儿童等工作,协助党建、宣传、统战等工作。

  联系区直部门(单位):文旅局(文物局)、滨海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旅发中心、妇联协助联系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

  19.陈    杰(综合技术保障中心八级职员 

  简历:男,汉族,长乐梅花镇人,2019年12月参加工作,2020年10月入党,大学。

   分管环卫等工作,协助住建、城镇建设与管理、旧城改造等工作。

  联系区直部门(单位):城综局,协助联系住建局、船政文化保护发展中心(历史文化史迹保护中心)。

  

 

  以上分工未述及的工作事项及今后新增的工作事项,均以其主管部门、牵头部门、临时机构办公室所在部门、合署办公部门、主管机构设置管理的部门,分别归由相关镇领导负责。

  为加强配合,镇党政领导实行AB角制度。在分管领导出差、休假期间,由该分管领导的AB角对应方代行相关工作职责。具体AB角安排如下:

  林吹俤 互为AB角;

    高  双李良钦互为AB角;

  游精汉与谢 筠互为AB角;

    陈  锋陈文标互为AB角;

  李新勇与郑 津互为AB角;

  江仲兴董  鑫互为AB角;

    潘铭熙互为AB角;

    与潘剑勇互为AB角;

  

 

 

梅花镇包村(社区)工作队成员名单 

   

  

村(社区) 

  

副队长 

  

城里片区

梅 新 村

游精汉

  

潘铭熙

 林    琳、陈冰婧杨琴权、董德良、陈利娅

梅城社区

陈文标

 

谢金德、郑强强、王静雯 、陈月仙

沙下片区

梅东社区

  

李良钦

 

陈代颖、宋传凯、郑晨瑶、      

梅西社区

李新勇

 

陈  杰

 、余宗强、许丽钦林霈、汤珍珍

梅南社区

 

谢  筠

 

李述宝陈建敏  、池秀儿、王明伟

梅北社区

林吹俤

潘剑勇

郑辉煌、张军伟郑朝勇郑秋红、郑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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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梅峰路4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邮政编码:350214

  办公电话:0591-28609009

  值班电话:0591-28608502

  传真:0591-28607503

  网址:http://www.fzcl.gov.cn/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591-286808501

  咨询服务:

  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便民服务中心

  1.窗口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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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梅峰路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