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首政〔2024〕58号
首占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首占镇清理违法建设不力、监管不到位问题
农业农村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部署要求,切实聚焦清理违法建设不力、监管不到位问题,现将《首占镇清理违法建设不力、监管不到位问题农业农村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首占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7日
首占镇清理违法建设不力、监管不到位问题农业农村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聚焦我镇“清理违法建设不力,监管不到位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结合我镇的职能职责分工,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依法依规、分类施策、精准整治的原则,着力整治我镇在宅基地、“大棚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方面等农业农村领域存在的“两违”问题,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资源合理利用,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在宅基地上,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建住宅行为。
(二)整治以设施农业为名与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整治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整治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问题。
(三)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对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整治在清理违法建设不力、监管不到位问题农业农村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中,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隐瞒包庇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行为。
三、整治措施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本方案印发之日开始至10月底结束,其中,六、七月为集中攻坚阶段,此后转入常态化整治。具体举措如下:
(一)实施新增农业农村领域“两违”严打倒查。通过对上级督办、12345平台、群众举报、信访件、自然资源部门违法线索移交等农业农村领域新增的“两违”倒查巡查不到位问题,建立部门负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管理机制,各包村工作队与镇综合执法队加强对宅基地的日常巡查,及时处置宅基地上新增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建住宅行为,做到“抓早抓小,露头就打”;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与综合技术保障中心严格对宅基地审批把关;镇综合技术保障中心对“大棚房”等破坏耕地的行为,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发现一宗,整改一宗。
(二)追究违法行为人违法责任。非法占用耕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及时移交给司法机关进行处置。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农业农村领域“两违”的,将被告知其单位进行督促整改,情形恶劣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三)开展农业农村领域“两违”整治作风整顿。在农业农村领域“两违”整治过程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以及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吃拿卡要、隐瞒包庇、应拆未拆及其他利益输送的,依情形一律将线索分别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严肃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
(四)开展联合督导。成立清理违法建设不力、监管不到位问题农业农村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建立每周一调度制度,对清理违法建设不力、监管不到位问题农业农村领域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进行联合督导。加强对各村开展农业农村领域“两违”整治情况的指导监督和抽查,发现开展集中整治不力、工作严重滞后、质效不佳的,进行通报。
四、整治步骤
(一)全面部署阶段(6月25日前)
召开专题部署会,明确整治重点和措施,推进落实清理违法建设不力、监管不到位问题农业农村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二)摸排攻坚阶段(6月25日-7月31日)
各村、各部门要对照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农业农村领域“两违”摸排,建立问题清单,并及时将农业农村领域“两违”问题线索进行汇总并上报。
(三)整改完善阶段(8月1日-8月30日前)
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实际,对照农业农村领域“两违”清单进行整改。加强对各村、各部门开展农业农村领域“两违”整治情况的指导监督和抽查,督促建立工作机制,发现开展集中整治不力、工作严重滞后、质效不佳的,进行通报。
(四)强化巩固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总结工作成效,梳理有影响的整治成果、有分量的制度成果,形成农业农村领域“两违”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按照区级主导、乡镇主责、村主体的原则,做好清理违法建设不力、监管不到位问题农业农村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二)强化整治力度。依法依规对农业农村领域“两违”行为进行查处,尽快解决一批见效快、易感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形成一批有影响的整治成果、有分量的制度成果。
(三)加大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耕地保护“六严禁”等要求。
(四)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确保农业农村领域“两违”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集中整治期间,要及时报送整治进展情况、推动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事例以及整治工作好经验好做法。
附件:首占镇清理违法建设不力、监管不到位问题农业
农村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附件
首占镇清理违法建设不力、监管不到问题
农业农村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在集中整治期间开展群众身边不正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为做好清理违法建设不力监管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决定成立首占镇清理违法建设不力、监管不到位问题农业农村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 东(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游新航(人大主席)
李 权(二级主任科员)
李鹏飞(二级主任科员)
周进金(二级主任科员)
黄长洪(二级主任科员)
陈宝美(三级主任科员)
秦 庚(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陈小平(党委委员、三级主任科员、副镇长)
林 铮(党委组织委员、副镇长)
陈剑彬(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熊天宇(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林伟应(副镇长)
林 焘(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关于印发《首占镇清理违法建设不力、
监管不到位问题农业农村领域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务副组长:林云贺(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高孝耿(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成 员:黄 冰(上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郑伟荣(首占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 勇(鹏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薛善东(丰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高 棣(岱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丽春(珠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高新铨(佑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建安(礼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敏权(赤屿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郑其院(岭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林昭重(塘屿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李兆钦(黄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文魁(屿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 耀(洲元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郑朋航(洲宁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林汝荣(首占国土所所长)
林昭兴(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负责人)
郑明华(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职员)
刘学颖(综合技术保障中心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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