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单位勤务保障需求,现就我局车辆租赁采购项目进行询价,相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服务期限:1年
服务内容:提供7-9座商务、19座中巴、33-55座大巴带司机租赁服务,满足公务、应急、长途等用车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齐全有效。
2.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非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三、服务要求(核心条款)
1.响应时效:市区30分钟内到达;日常提前1天预约
2.费用包含:司机薪酬、燃油、保险、维保、年检、税费、违章处理(驾驶员责任除外)等一切费用
3.应急保障:车辆故障/事故时,30分钟内提供同级别备用车
(二)报价材料
1.报价函(加盖公章);
2. 加盖公章的报价清单(按车型填报,包干价填具体金额,不得填写区间金额);
|
序号 |
车型 |
接送区域 |
包干价(元/半天) |
包干价(元/天) |
|
1 |
|
长乐市区往返接送 |
|
|
|
2 |
|
长乐乡镇往返接送 |
|
|
|
3 |
|
长乐-福州(含县区) |
|
|
|
4 |
|
长乐-省内外市往返 |
|
|
|
5 |
|
长乐-外省往返 |
|
|
备注:租车不足6小时,按照半天金额结算;6个小时以上(含6小时),按照一天金额结算。
3.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非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声明(加盖公章);
(三)报价方式
1.有意参与本询价采购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3月12日18时前将相关报价材料密封并加盖公章后邮寄我局,邮费自理,不接受到付邮件(如有到付,视为放弃),逾期不予受理。联系地址:福州市公安局长乐分局1号楼警务保障室,联系人:陈宝忠,联系方式:13805001968。
2.3月13日15时,在福州市公安局长乐分局1号楼11楼进行现场开标登记;本次有效报价供应商必须达到三家(含)以上,若不足三家该采购项目以流标处理;开标时,投标单位如有意向,也可现场共同见证开标评标情况。
3.此次报价的汇总报价最低者将确定为本次采购的供应商。
附件:1.询价报价函
2.报价清单
福州市公安局长乐分局
2026年3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