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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01-30 16:16 浏览量:
 各企业:

根据《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榕工信装备〔202610号),现就做好2026年福建省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福建省内依法生产经营(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并满足《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附件2基础要求。

2.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并对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完成基础级智能工厂自建自评;在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完成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达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2020)二级及以上。

3.申报项目智能制造水平省内或行业领先,并符合先进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围绕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方面开展智能工厂建设,且至少覆盖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三个环节,鼓励多场景应用。

4.申报主体愿意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5.申报主体须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按要求在申报书真实性承诺处签字盖章。

二、工作要求

意向申报企业需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附件3)编写《福建省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书》(附件4)进行申报,提供相关说明或佐证等材料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申报材料清单:

1.申报书(附件4佐证材料纸质盖章一式(A4纸双面印制胶装)

2.推荐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一式一份。

请于214日前以上材料电子word版及盖章扫描版发送至本局邮箱clqgxj_tp@163.com纸质材料报送至我局,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长乐区工信局何陈念、潘玉霞

联系电话:28927875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2号楼503

 

附件:1.《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榕工信装备〔202610号)

2.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

3.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

4.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书

5.先进级智能工厂汇总表

 

 

 

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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