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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人民医院生活垃圾分类暨清运项目采购市场调查公告
来源:长乐区卫生健康局 2025-09-03 16:16 浏览量:

  现将我院2025年9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需求科室

生活垃圾分类暨清运项目

为我院提供生活垃圾分类暨清运服务

/

总务科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请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按附件中的“供应商推荐须知”中要求到我院总务科现场递交相关纸质材料,不接受邮寄信件报名。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医院

  2025年9月3日      

 

-- /// 供应商推荐须知 /// --

  为了使我们能够快速了解产品欢迎供应商前来总务科递交资料(资料上必须盖公章),递交资料一份。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91-28889156

  联系地址:长乐区人民医院门诊五楼B区总务科

  递交资料时间:2025年9月3日到2025年9月9日(工作日8:00-11:30、14:30-17:30节假日不予报名),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附:目录

  一、项目概况

  (一)在甲方指定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

  (二)长乐区人民医院指定位置已建设好的垃圾分类屋/亭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垃圾分类屋(亭)配置240升分类垃圾桶。

  二、垃圾清运工作要求

  (一) 垃圾清运

  1.作业要求

  (1)服务区域垃圾收集次数不低于2次,收集时间6:00-18:00。

  (2)垃圾收集桶,桶内垃圾溢满度≤80﹪。

  (3)垃圾收集桶收运及时。

  (4)垃圾收集桶无残缺、破损。

  (5)作业结束应清扫垃圾工作场所,做到工完场清,可移动垃圾容器复位。

  (6)垃圾收集运输车应保持完好,不滴、不洒、不漏、不超量、超高装载,文明操作,安全作业,每天作业完毕后冲洗车辆,做到无异味、无污染环境。

  (7)生活垃圾应每日收集,做到日产日清,无堆积,无漏收。

  2.质量标准

  (1)垃圾收集桶摆放数量、质量满足服务区域的要求。

  (2)垃圾收集桶、桶点周边保持干净卫生。

  (3)垃圾运输途中无滴漏、不开启桶盖,做到无公害作业。

  (4)桶装垃圾日产日清,不过夜。

  (5)生活垃圾不能与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有毒有害垃圾等混合收集、存放。

  3.中标企业服务期间如作业机械设备无法满足环卫作业需要,中标企业必须自行购买以满足环卫作业要求。

  4.中标企业服务期间,如环卫作业标准提高,中标企业需按更高标准执行作业要求。

  5.企业中标后,转运站如无法满足垃圾日常收纳处理,中标企业须自行配备各种垃圾运输车辆等设备,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6.建筑垃圾转运:零星的建筑垃圾无偿清理;成堆或量大按龙马车每车补贴500元(不含此次预算报价中)。

  7.服务期间需按照要求将工作制度、岗位职责等制度规范做好在垃圾分类屋上墙。每月需配合甲方做好垃圾清运记录及考核表,根据相应考核情况进行付款。

  (二) 垃圾分类

  1.分类标准

  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要求,将生活垃圾主要分为湿垃圾(易腐垃圾)和干垃圾,干垃圾根据成分不同分为可回收物、特殊垃圾和其他垃圾三类。

  2.湿垃圾(又称“易腐垃圾”)

  主要包括单位食堂等餐饮业产生的餐厨垃圾,家庭产生的有机易腐厨余垃圾,如米饭、面食、过期食品、鱼肉虾(含壳)类、蔬菜、瓜果、皮核等,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使用绿色垃圾桶进行收集。

  3.干垃圾

  可回收物。主要指生活垃圾中具有资源回收利用价值的,如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使用蓝色垃圾桶进行收集。

  4.特殊垃圾

  (1)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使用红色垃圾桶进行收集后。

  (2)大件垃圾(含绿化垃圾)。主要包括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体积较大、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后再处理或利用的家居废弃物(如沙发、橱柜、床铺)及各种废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居民小区、城市绿化养护作业等产生的树枝枝干等园林绿化垃圾。

  (3)建筑(装修)垃圾。指居民日常装修产生的建筑(装修)垃圾,一种是混凝土、砖块、粉刷层、渣土、钢筋等,另一种是各类木制品及边角料、废塑料、废金属料等,分类后堆放在小区专门设置的收集区域或投放在分类收集设施内。

  5.其他垃圾

  指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特殊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使用橘黄色垃圾桶进行收集。

  6.分类方式

  按照市里要求居民区、单位、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分类收集和存储容器。分类收集容器由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按照规定设置。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拟采取“四桶化”的分类方式开展我区垃圾分类工作。

  “四桶化”是指设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它垃圾、有害垃圾四类垃圾分类桶,具体设置在居民区、单位、学校等室内场所。

  7.生活垃圾分类的原则

  生活垃圾分类需要按照如下原则进行:首先根据垃圾的干湿性质,先把湿垃圾分出来;其次根据垃圾有害与否,将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再次根据垃圾的大小,把大件垃圾集中堆放;最后小件的再按照是否可回收分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8.生活垃圾分类方法

  (1)分类类别

  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应符合下表规定:

分类

标准

分类类别

定义

内容

湿垃圾(易腐垃圾)

餐厨垃圾

指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餐饮业等产生的残羹剩饭等有机易腐垃圾

如泔水、潲水、废弃油脂

厨余垃圾

指家庭、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

如家庭产生的米饭、面食、过期食品、鱼肉虾(含壳)类、蔬菜、瓜果、皮核等,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使用绿色垃圾桶进行收集

干垃圾

可回收 物

指生活垃圾中具有资源回收利用价值的部分。

如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使用蓝色垃圾桶进行收集。

有害垃 圾

指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

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使用红色垃圾桶进行收集。

大件(含绿化垃圾)

指日常生活中产生的体积较大、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后再处理或利用的家居废弃物。

如沙发、橱柜、床铺及各种废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居民小区、城市绿化养护作业等产生的树枝枝干等园林绿化垃圾。

其他垃圾

指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特殊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

包括一次性纸尿布、烟头、无汞电池、陶瓷制品、一次性不可降解用品、渣土、卫生间废纸等废弃物,通常采取卫生填埋方式处理。

  (2)分类收集设施要求

  根据不同的场所人口、面积和产生垃圾特性,因地制宜确定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种类、数量等。

  住院部

  按照住院部要求合理布局设置湿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收集桶及分类收运设施,有空间条件的规划设置大件垃圾的垃圾集中堆放点。

  通道、停车场

  按照人流量和垃圾产生量合理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收集桶。

  医院办公场所

  按照办公场所面积及垃圾产生量合理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湿垃圾(集中供餐场所)三类或四类收集桶。

  餐饮场所

  按照人流量及垃圾产生量合理设置湿垃圾、其他垃圾两类收集桶。

  (三)分类标志

  1.标志颜色和字体

  可回收物的标志一般采用宝石蓝色,色标为PANTONE 660C;有害垃圾采用红色,色标为PANTONE 703C;湿垃圾采用绿色,色标为PANTONE 562C;其它垃圾采用橘黄色,色标为PANTONE 137C。

  标志的中文字体为大黑简体,英文为Arial粗体。

  2.标志

  具体五类生活垃圾大标志如下:

  可回收物、湿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大件垃圾。

  五类标志图内容见附件1。

  3.标志使用

  (1)本标准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配使用。选用的标志应与生活垃圾种类一致,选用的小标志应与大标志相匹配。

  (2)标志应按规定的名 称、图形符号和颜色使用,并不应在标志内出现其它内容。

  (3)在使用时应根据识读距离和设施体积确定标志尺寸,但须保持其构成要素之润的比例。

  (4)使用过程中标志应保持清晰和完整。

  (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流程

  处理流程图内容见附件1。

  1.工作措施

  (1)构建垃圾分类收集责任体系 

  按照职责分工,由市直相关部门进行对接,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工作。 

  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由责任人监督管理责任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分类投放要求,将产生的垃圾投入对应的垃圾桶内,同时与收运部门对接,组织分类转运。 

  (2)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管理 

  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单位要配足垃圾分类收集桶,合理规范摆设;在责任区域内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布局图,标明投放点的具体分布位置、投放种类;投放点必须有明显的标识牌或告知栏,写明分类种类、收集方式、收集时间及作业单位、责任人和联系人等信息;垃圾收集桶分类标识要规范、清晰,颜色正确;垃圾桶外观干净、密闭、无残缺破损问题。 

  (3)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制度 

  建立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制度。督导员日常工作重点是对不按照分类要求投放垃圾的居民加以劝导和教育,对分类不准确的居民加以指导。 

  垃圾分类亭(屋)开放及督导时间:每天6:00—9:00,18:00—21:00,特殊节日可适当延长时间。

  (4)建立基础台账信息管理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基础台账,完整记录各类垃圾产生量、分类投放正确率、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各环节的责任主体、作业形式、作业时间等信息。建立生活垃圾产生、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的过程信息监控管理体系,实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提供数据支撑,提高垃圾分类智能管理水平。 

  2.服务内容

  (1)中标企业负责配备垃圾分类督导员,具体要求《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工作标准》,并提供督导员及志愿者工作培训;开展入户宣传,培养垃圾分类意识,引导医院正确分类正确投放。

  (2)中标企业负责垃圾分类整体宣传推广工作,包括宣传手册发放传,通过公益宣传片、LED广告屏、横幅以及公众号、自媒体等手段多渠道全面铺开宣传;在宣传栏里要建立垃圾分类公示榜、奖惩榜等激励督促措施。

  (3)中标企业负责各垃圾分类亭(屋)的建设和运营。

  3.大件垃圾外运

  (1)大件垃圾及少量建筑垃圾和杂物定期按要求进行清运

  (2) 组织车辆对在指定地点的大件垃圾进行清运,一年四车次(龙马车)以内无偿清运。

  二、报名供应商所需提供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报价函

  (三)上述报名材料及复印件均须真实有效加盖投标企业单位公章(价格信息不能遮挡)。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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