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沄集建(1992)字第089998号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公告
来源:福州市长乐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6-09-23 17:19 浏览量:

权利人鲍锦春坐落于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霞江村鲍朱9-5号不动产,因申请人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长沄集建(1992)字第089998号)丢失,我机构无法收回上述集体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福州市长乐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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