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2026)长乐区不动产证明第000543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 作废公告
来源:福州市长乐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6-09-23 16:11 浏览量:

不动产权利人卓凌潇坐落于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东湖路39号大东湖·悦海湾三区(原“三期”)15#楼3107单元不动产,不动产登记证明号:闽(2026)长乐区不动产证明第0005434号,现办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上述(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福州市长乐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6年 09月 23 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