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10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福州市长乐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首占镇正源财富广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591-2882182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林宜顺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岐西村短透东15号、5号、53号 |
350182011009JC00009W00000000 |
宗地面积:204.57平方米/建筑面积:552.6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
公告单位:福州市长乐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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