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书无法收回公告审批表
来源: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01-15 16:46 浏览量:

原不动产权利人彭立华坐落于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金港路399号鼎弘·东湖湾B区B13#楼203单元的不动产,现已根据(2025)闽0112执恢208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及(2025)闽0112执恢208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办理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法律文书)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闽(2020)长乐区不动产权第000514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福州市长乐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6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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