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福州区有关卫生、计划生育和中医药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卫生、计划生育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二)负责拟定并组织落实疾控预防规划、免疫规划、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按规定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拟订和指导落实职责范围内的放射、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政策措施和饮用水卫生监督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
(四)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
(五)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政策;组织实施全区医疗机构准入、校验和评审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依法规范医疗服务区场;指导平安医院建设。
(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负责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推行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等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药物制度,拟订本区基本药物增补目录,指导监督药物采购和管理;依法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八)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健全中医药服务和管理体系,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制定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全面发展。
(九)负责组织推进所监管的区属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按规定负责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监管;组织指导所监管的区属公立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
(十)负责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十一)推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群体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计划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并推动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十二)拟订并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生生育服务管理规划,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医疗卫生、公共卫生、计生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三)拟订并指导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指导实施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四)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五)监督检查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六)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统计、信息分析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实施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统筹协调卫生和计划生育对口支援工作。
(十七)负责区级以上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八)承担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福州区长乐区卫生健康局包括7个机关行政处室及27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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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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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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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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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区长乐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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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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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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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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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区长乐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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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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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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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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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区长乐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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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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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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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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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区长乐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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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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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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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卫计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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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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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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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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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区长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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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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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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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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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区长乐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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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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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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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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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区长乐区卫生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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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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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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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区长乐区农村卫生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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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
4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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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区长乐区肿瘤防治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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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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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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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区长乐区皮肤病防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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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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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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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区长乐区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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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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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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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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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区长乐区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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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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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
123
|
福州区长乐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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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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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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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区长乐区第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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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补
|
171
|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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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区长乐区古槐镇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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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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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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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区长乐区江田镇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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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补
|
49
|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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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区长乐区玉田镇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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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补
|
45
|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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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区长乐区航城街道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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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补
|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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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福州区长乐区营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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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补
|
31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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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区长乐区吴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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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补
|
24
|
20
|
福州区长乐区漳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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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补
|
45
|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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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区长乐区首占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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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补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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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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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区长乐区罗联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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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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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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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区长乐区松下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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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补
|
25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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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区长乐区文武砂镇卫生院
|
财政拨补
|
18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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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区长乐区鹤上镇卫生院
|
财政核补
|
53
|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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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区长乐区湖南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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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补
|
21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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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区长乐区梅花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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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补
|
22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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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区长乐区潭头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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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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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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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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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区长乐区文岭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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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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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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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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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区长乐区猴屿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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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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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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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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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福州区长乐区卫生健康局主要任务是:全区卫生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继续坚持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重点,创新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各项卫生工作协调快速发展,医疗卫生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局收入预算为67585.98万元,比上年增加167.8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353.48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15.4万元,单位经营服务收入11659.65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127.7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29.71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7585.98万元,比上年增加167.8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828.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99.64万元,公用支出283.5万元,项目支出58274.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7585.98万元,比上年增加167.8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和人员变动等,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支出316.2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指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公用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722万元。主要用于人才队伍建设支出。
(三)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42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等工作经费支出。
(四)综合医院支出24366.51万元。主要用于长乐区医院外科大楼和长乐区人民医院等建设。
(五)中医(民族)医院支出3162.87万元。主要用于发展中医事业。
(六)其他公立医院支出3986.91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改革、公立医院院长目标年薪制、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政策性亏损等补助。
(七)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支出1842.16万元。主要用于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支出。
(八)乡镇卫生院支出16108.71万元。主要用于长乐区第二医院创二级医院提升改造经费、古槐镇中心卫生院新建、江田镇中心卫生院扩建、松下镇卫生院扩建等。
(九)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637.94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及设备更新补助、村卫生所一体化建设及基础设施修缮和医疗仪器设备、村卫生所基本药品零差率补助、医疗突发事件处置经费等。
(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956.83万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
(十一)卫生监督机构支出302.22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机构支出。
(十二)妇幼保健机构支出2680.55万元。主要用于妇幼保健机构支出。
(十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450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十四)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257.63万元。主要用于全区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
(十五)其他公共卫生支出9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十六)计划生育服务支出3851.42万元。主要用于计生奖励扶助和财政安排计生对象新农合个人缴费补助。
(十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主要用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费、独生二女扎户女儿上大学奖励金、村级计生社保员工资补助等。
(十八)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125万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及5.12干部退休干部医疗费支出。
(十九)其他卫生健康支出66.7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我局及下属单位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11.8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028.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28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1.86万元,比2018年增加0.81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合理安排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12万元,比2018年减少12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12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5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局(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6.28万元,比2018年增加2.97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减少和人员调入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局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8759.62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47730.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局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9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7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局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设置绩效目标8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58274.1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9.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