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7109-1600-2023-00004 文号 长民〔2023〕10号
发布机构 长乐区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3-01-19
标题 关于下拨2023年第一批临时救助备用金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下拨2023年第一批临时救助备用金的通知
索 引 号 FZ07109-1600-2023-00004
文号 长民〔2023〕10号
发布机构 长乐区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3-01-19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下拨2023年第一批临时救助备用金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下拨2023年第一批临时救助备用金的通知

关于下拨2023年第一批临时救助备用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20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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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依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临时救助工作规范》的通知(闽民保〔2019〕121号)及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长乐区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长政办〔2021〕115号文件精神以及乡镇(街道)救助工作的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省定标准(全区户籍人均8元筹集资金50%统筹下拨2023年第一批临时救助备用金300万元(具体金额附后)。对符合临时救助申请条件的家庭或个人,以发放救助金、实物(救灾物资、日常生活必需品)或提供转介服务等方式给予救助,请各乡镇(街道)接到通知后,按相关规定管好、用好救助金,确保专款专用。 

    附:下拨2023年第一批临时救助金汇总表。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202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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