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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Z07903-0100-2023-00001 | 文号 | 长营街〔2023〕1号 |
发布机构 | 长乐区营前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3-01-30 |
标题 | 营前街道行政村(居)组建微型消防工作站实施方案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营前街道行政村(居)组建微型消防工作站实施方案 |
索 引 号 | FZ07903-0100-2023-00001 | ||
文号 | 长营街〔2023〕1号 | ||
发布机构 | 长乐区营前街道 | ||
生成日期 | 2023-01-30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营前街道行政村(居)组建微型消防工作站实施方案 | ||
内容概述 | 营前街道行政村(居)组建微型消防工作站实施方案 |
为深入推进营前街道村级微型消防工作站建设,我街道有效整合社会资源, 提升我街道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区域火灾防御能力,根据上级消防部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经街道党委研究决定在我街道13个村(居)组建村级微型消防工作站,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 总体要求
以普遍化、规范化、专业化为目标,积极引导和规范城乡农村居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确保实现“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的灭火救援工作目标。
二、 人员配备
(一) 各村居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 6 人,村居主干作为微型消防站第一责任人,对站内建设、物资损耗及采购、企业工厂仓库店铺消防巡查、人员调配起牵头作用,具体执行人由微型消防站站长执行。站长由各村居的民兵连长担任,消防员以各村居的村干部为主,护林员为辅,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若村居辖区内发生火情,村居主干要确保微型消防站队员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微型消防站站长的指挥命令,顺利完成上级赋予“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 的灭火救援工作目标。对拒不执行微型消防站站长命令的消防队员,造成严重火灾事故的,村居主干将被首先问责。村(居)微型消防站应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等日常工作,针对各村(居)辖区内企业、工厂、店面店铺等经营性场所,村(居)微型消防站应做到应查尽查、应排尽排、应报尽报、台账清、底数实,杜绝讲人情碍面予以致瞒报、漏报间接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村(居)主干及微型消防站站长将作为第一责任人被问责。
(二) 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 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
(三)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日常的消防演练;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三、 站内器材
(一) 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
可与民兵物资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
(二) 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消防员需配备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通信器材需要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扩音喇叭等。
(三) 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
(四) 拟定由街道采购两辆微型消防车,洞头村采购一辆微型消防车,三辆微型消防车分别停放于营前社区、洞头村、下洋村。由这三个村居组建专职消防队,协助周边村居处置火情。
四、 岗位职责
(一) 站长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二) 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实器材维护保养;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三) 消防员在日常巡查中应熟悉辖区内消防栓点位的位置情况,掌握每个点位辐射的范围,如遇到需要增加消防栓的点位应记录拍照向站长反馈上报,并定期检查消防栓是否有水,遇到损坏及时上报维修。目前我街道已建成投入使用消防栓达268个,分布各村居不同片区,根据村居地形、房屋密集程度、以及是否易燃程度来分布安装消防栓的数量。
(四) 控制室值班员应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预案。
(五) 驾驶员应熟悉车辆的车况,日常的维护、保养,如果发现有损坏及时送修;遇到火情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起动车辆,等站内消防员到齐赶赴现场处置火情,如果遇到当天有事不在本地应提前向站长请假,以免延误火情处置。
五、 值守联动
(一) 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守制度,确保值守人员 24
小时在岗在位,村级消防电话值班和村电话值班室合并值班,做好排班制度应对突发火情应急准备;街道一级消防值班由街道电话值班室合并值班。联勤联动相关单位分别为营前街道派出所、营前街道卫生院、国家电网营前供电所。
(二) 街道消防工作站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村居微型消防站在受领街道消防工作站任务后,消防员(专职消防队)应按照“3分钟到场” 要求赶赴现场处置,第一时间向街道消防工作站反馈位置信息与现场火情照片,如需维护现场群众安全秩序,街道消防工作站站长或联络员应立即联系营前街道派出所协助维护现场群众安全与次序;当发现有伤员时第一时间联系营前街道卫生院或长乐区医院;当发现火情由电路火灾引起应第一时间联系国家电网营前供电所及时到达现场协助灭火。
(三) 各村居微型消防站应每天对周边环境进行巡视巡查,做好巡查排班表以及巡查记录,白天由消防队员巡逻,夜晚依托综治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巡查。
(四) 村居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 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当村居发生火灾第一时间由本村居微型消防站队员进行扑救,随后根据火灾形势由街道消防工作站就近调用微型消防车和邻近微型消防站消防队。街道消防工作站共采购三辆微型消防车分别停放于营前社区、洞头村、下洋村,以这三个村居为核心配备三支专职消防队辐射周边,当核心点本村居或周边村居发生火灾,邻近辐射点村居微型消防站消防队应火速前往支援。微型消防车根据火灾形势需要全部赶到现场参与灭火处置工作。有消防车的村居应配备消防车驾驶员,并参与日常对消防车的维护与保养,确保关键时刻能开得出去,用得上。洞头村专职消防队服务于洞头村、马头村、岐头社区、营新社区、后岐村;下洋村专职消防队服务于下洋村、黄石村、东屿村、后岐村;营前社区专职消防队服务于营前社区、海星社区、湖里村、长安村、长限村、营新社区。以上三支队伍要确保能“训得动,拉的出”。
六、 管理训练
(一)为更好地促进村居微型消防站的建设,营前街道消防工作站计划将定期召开一次辖区村居微站消防比武大赛,“以武代训”的方式来加强各村居微型消防站消防队的培训演练,对成绩优异的村居消防团队进行一定的奖励,主要是“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二) 重点单位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区消防大队备案。村居消防队归村居消防工作站管理,在村居消防工作站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 村居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并落实岗位培训、队伍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联动、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
(四) 村居微型消防站应组织开展日常业务训练,不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训练内容包括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器材的使用等。每月对消防器材装备进行一次核对检查,对损坏的器材装备及时进行维护确保器材装备完整好用。
(五) 不得无故使用动用消防器材,凡动用、借用消防器材必须由消防站站长同意后方可借用。
(六) 每月消防站队员至少开展一次灭火技术、战术训练业务训练以原地着装、两盘水带连接、着装出动和消防泵出水操、体能训练为主提高人员的技战术水平。
附:1、营前街道村居微型消防站人员花名册及站点位置
2、营前街道消防救援流程图及营前街道消防指挥调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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