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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Z07916-3000-2023-00010 | 文号 | 长梅政〔2023〕50号 |
发布机构 | 长乐区梅花镇 | 生成日期 | 2023-08-01 |
标题 | 梅花镇关于印发《深化推进“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梅花镇关于印发《深化推进“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FZ07916-3000-2023-00010 | ||
文号 | 长梅政〔2023〕50号 | ||
发布机构 | 长乐区梅花镇 | ||
生成日期 | 2023-08-01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梅花镇关于印发《深化推进“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梅花镇关于印发《深化推进“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村(社区)委会:
2023年是“点题整治”深化推进年,根据省市区纪委监委、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区农业农村局部署,经研究,制定了《深化推进“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实施。
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日
深化推进“整治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
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区纪委监委、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区农业农村局部署,为巩固提升“点题整治”工作质效,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和长效机制,深化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维护群众利益”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实施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和整治重点
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持续整治集体资产资源“低价包”“长期包”“权力包”“冤大头包”问题和集体“三资”被侵占问题。拓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渠道,推动各村(社区)通过福建省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及时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推动已纳入福建省乡村振兴资金在线监管平台的村级财务从内网转向外网公开。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管理审计监督,重点围绕村级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选择梅新村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开展届中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巩固深化我镇1个社区(梅城社区)“网上审批、非现金结算、村务卡”试点工作。
二、工作举措
(一)推进问题自查整改。各村(社区)针对群众在福建省农村集体资产线上监督平台和福州市惠民资金网“三资”公开平台反映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问题,对集体资产资源“低价包”“长期包”“权力包”“冤大头包”问题和集体“三资”被侵占问题开展排查,对2022年度以及今年新发现的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建立问题台帐,制定整改时间,落实整改到位。
(二)发挥线上监督作用。将现行且能公开的“三资”监管政策文件,及时上传到“三资”公开平台。对农民群众在福建省乡村振兴资金在线监管平台等途径反映举报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不规范、集体资源资产被侵占等问题,及时受理、认真核查、及时整改、按时反馈。
(三)推进“三资”网上公开。根据上级工作部署不断拓宽“三资”网上公开渠道,及时向村民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深化推进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网上公开工作,进一步“提质、扩面、增效”,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在线公开、在线监督。对照《福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网上公开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榕农综〔2022〕107号),查看是否存在重大事项应公开未公开、线上线下公开不一致等情况,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纳管尽纳管。
(四)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要把清产核资做深做透,做到资金账目清、资产底数清、资源分布清、产权归属清、债权债务清,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建好卡片台账;重点排查清产核资后新增资源资产是否纳入账内(台账)管理,对已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贫项目资产,认真做好后续跟踪管理,对价值未减损、移交手续完备的,及时纳入集体资产台账并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和福州市农村集体“三资”公开平台;严肃查处滥用职权侵占、挪用、截留、私分集体资产行为。
(五)提升管理信息水平。依托省级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资产资源管理、合同管理、公开管理、预警监控等多种功能,探索集体资产在线监管,集体经济合同网上公开。巩固深化我镇1个社区(梅城社区)“网上审批、非现金结算、村务卡”试点工作,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收支必须通过银行结算,收支两条线,收付全程留痕,破解结算方式不够安全问题,防范村级“微腐败”。
(六)加强审计监督工作。针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资金资产使用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完工验收和决算执行等情况开展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届中审计工作,排查是否存在项目资金拨付不到位,村集体搞围标串标、损失浪费等问题,特别对集体经济体量大、工程项目建设多、廉政风险高的村(社区)加强审计监督,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方面进行专项审计。我镇专项审计严格按照《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和《福建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规程》相关条款规定开展专项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被侵占、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限期整改落实;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规违纪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30日前)。经管站制定本实施方案,并于7月13日前将实施方案和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一并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备案;召开工作推进会进行专题动员部署,明确整治目标和内容,细化工作举措,强化进度安排,分解任务清单,将整治工作部署到位。
(二)排查整改阶段(9月30日前)。各村(社区)继续开展集体资产资源“低价包”“长期包”“权力包”“冤大头包”问题和集体“三资”被侵占问题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和问题台账,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落实,接受群众监督。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15日前)。镇经管站要对照实施方案,及时进行工作总结评估和提炼提升,于11月15日前将深化推进农村集体“三资”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区农业农村局。总结报告要包含专项整治工作的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剖析、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建议措施等内容。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点题整治”工作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点题整治”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压实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工作举措,确保整治工作落细落实。
(二)强化调度推进。继续实行专项整治“双台账”(问题台账、工作台账)月报和月调度制度,各村(社区)要在每月22日前将“双台账”和月度工作小结报送经管站,由经管站汇总上报区农业农村局,确保专项整治重点任务按照序时进度落地落实。
(三)强化调研督导。经管站要加强调查研究和指导督促工作,下沉深入到村(社区)督导“三资”专项整治工作,对工作进度较慢和群众反映问题线索较集中的村(社区)开展专项督办,对推动整治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地方进行通报。
(四)强化宣传培训。利用宣传屏、宣传栏、横幅,报刊、电视、手机、新媒体等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重点内容、推进举措和时间安排,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高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知晓度、参与度。要加强各类平台操作培训,提升代理会计工作素质,及时发现解决基层使用平台的难点、堵点,进一步提高“三资”各类监管平台使用效能。
附件:1.深化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2.2023年度梅花镇年度审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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