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本区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福州市长乐区建设项目砂石土运输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来源:福州市长乐区城建监察大队 2023-02-22 14:52

近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福州市长乐区建设项目砂石土运输管理办法(试行)》,现将出台背景、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规范我区建设项目砂石土运输,预防和解决运输车辆带泥上路和运输过程中产生“抛洒滴漏”等违法违规问题,维护区域市容环境卫生和施工运输交通安全,有效遏制非法盗取砂石土资源现象,根据《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砂石土处置监管工作的通知》(榕自然棕﹝2021﹞739号)和《福州市长乐区建设项目产生的砂石土管理实施意见(暂行)》等相关规定,结合长乐区实际,制定《福州市长乐区建设项目砂石土运输管理办法(试行)》。 

二、出台目的 

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建立多方联动机制,加强监督管理,重点打击盗采及违规外运外售砂石土等违法行为,规范砂石土运输管理。 

三、范围期限 

自2023年2月22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两年。 

四、主要内容 

(一)明确前置条件。指出需要外运的多余砂石土需按有关规定进行有偿处置。运输应委托具有准运资质的企业承运砂石土,向属地乡镇(街道)、区资源规划局及城市管理部门进行报备。 

(二)加强运输管理。加强对砂石土运输工期的监督管理,需延长运输工期的,应向属地乡镇(街道)、区城建监察大队进行报备。要求建设项目工地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台并配备洗车设施。要求砂石土运输车辆应放置标识牌,净车出场,密闭运输,严禁“抛洒滴漏”,保证运输安全、道路干净整洁。 

(三)建立联动制度。建立建设项目砂石土运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形成多方联动执法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联动执法,共同促进我区砂石土运输规范化。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