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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材料新产品征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04-26 09:00 浏览量:

各企业: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新材料新产品征集工作的通知》(榕工信函新材〔2024〕233号)要求,为落实国家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加大我省优势特色新材料新产品市场供给力度,助力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开展新材料新产品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符合《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年版)》(以下简称《产业分类》)新材料目录范围的新材料,以及直接使用该新材料生产的新产品。

  (二)推荐《产业分类》新材料目录范围外的新材料及新产品,应符合国家和本省产业政策导向,属于原创性或颠覆性技术创新,主要应用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型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福建省内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近三年内上市销售(2022年1月以来),性能质量可靠,知识产权明晰,拥有该产品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或取得相应合法授权);

  (三)在技术、工艺、功能、材料、设计等方面作出改进创新,产品性能或技术参数达到国际、国内同行业领先(或先进)水平,且具备批量生产条件;

  (四)产品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许可的,必须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产品生产许可;

  (五)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及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填写:

  (一)《福建省新材料新产品征集申报表》(附件1);

  (二)《福建省新材料新产品征集汇总表》(附件2);

  (三)法定检测机构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的产品应体现具体名称和规格型号,检测报告需在有效期内,且报告内容覆盖对应标准所有指标);

  (四)产品相关专利证明资料;

  (五)有特许经营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等要求的产品,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均含纸质件和电子版,纸质件应加盖公章A4格式一式五份。电子版除表格文档外,还需提供加盖公章后的纸质件扫描文件,于5月10日前提交至我局技术进步科,电子版同步报送邮箱clqgxj_tp@163.com。

  四、有关事项

  (一)新材料新产品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经查实予以撤销,相关企业三年内不得申请。

  (二)征集通过的新材料新产品将在福建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展示推介,组织开展供需对接、“手拉手”等活动,推动市场开拓,促进产销对接,提高新材料新产品市场认知度和占有率。

  联系人:长乐区工信局技术进步科 何陈念、王苏瑜,联系电话:0591-28817899,电子邮箱:clqgxj_tp@163.com。

  附件:1.福建省新材料新产品征集申报表

      2.福建省新材料新产品征集汇总表

      3.《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年版)》

  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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