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食堂劳务承包项目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投标。
四、报价须知
1.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总价不超过9.99万元/年;
2.报价应视为已包含但不限于: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奖金、补贴,五险一金、各项税费等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五、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标时被授权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核实);
2.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4.项目报价单。
以上文件每页须盖应标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采购方式
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7月28日上午10:00前提交报价及相关资格审查材料,逾期报名或资料不全不予受理。有效投标供应商必须达到三家(含)以上,若不足三家该项目以流标处理。材料直接送至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办公室:林湘(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朝阳北路12号410室,电话:0591-22057003);
2.开标评标时间:2023年7月28日上午10:00;
3.开标评标地点: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朝阳北路12号长乐生态环境局四楼会议室;
4.本次采用最低价评标法,资格审查均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照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标人(如果报价相同,则随机抽取中标人)。
七、付款方式
1.付款以转账方式支付,供应商必须提供正规的税务发票;
2.劳务承包费每月支付一次,甲方应于每月15日前付给乙方上月月度劳务承包费。
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