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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乐区第二批传统风貌建筑推荐名录的公示
来源: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08-30 09:18 浏览量:

  根据《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的通知》(榕名城委函〔2021〕330号)及长乐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205号)的文件精神,我中心根据历史建筑全域普查认定工作成果及各乡镇(街道)上报的第二批传统风貌建筑推荐名录,会同区住建局、资规局、文旅局、乡村振兴办等有关部门及省市专家认定,并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后,提出第二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目录初步名单,经报请长乐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830日至202296日止。在公示期限内,市民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长乐区船政文化保护发展中心反映。 

  长乐区船政文化保护发展中心电话:0591-28111152 

  通讯地址:长乐区首占镇广场南路813号9楼 

  邮政编码350202 

    

  附件:拟公布长乐区第二批传统风貌建筑推荐名          

    

    

  福州市长乐区船政文化保护发展中心 

  202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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