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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阳光学院滨海校区(一期地块二)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修改的公告

日期:2025-02-28 16:43 来源: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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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阳光学院开发建设的阳光学院滨海校区(一期地块二)项目位于福州滨海新城泽竹快速路东侧,南港西路南侧,湖南东路西侧,金滨路北侧。2024年12月26日,阳光学院申请将总平面中北侧与市政衔接口位置调整,相应景观相应调整,增加水景及景观亭子,3#~4#楼之间的部分绿化面积调整为硬地,增加室外活动场地;D1#楼大门平面、立面及位置整体调整;1#~4#楼立面色彩调整;1#、3#~4#楼首层平面图及标准层布局微调,立面相应调整;7#楼一至三层平面图布局调整,立面相应调整;8#楼部分平面图、立面图调整;P3#楼建筑单体方案调整。根据《福建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2025年1月10日,将项目变更的内容在福州日报、长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征求利害相关人意见,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及听证申请。

  为此,阳光学院滨海校区(一期地块二)总平面图及部分建筑单体图调整已履行了法定程序,2025年2月14日,本局批准了该项目总平面图及部分建筑单体图,变更后的总平面图及部分建筑单体图详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fzcl.gov.cn。

  根据《福建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现将规划变更批准情况予以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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