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成立长乐区营滨路提升改建工程变更现场协调工作小组及变更管理规程》(长委办〔2020〕37号),2021年7月9日上午,区交通局董春雷局长在交通局六楼会议室组织召开营滨路提升改建工程与营港支路交叉口等8项(50万以下)工程变更设计研究会。参加会议的有营滨路提升改建工程变更现场协调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成员单位,以及首占新区指挥部办公室、交警大队、沿线相关乡镇(营前、首占、玉田、古槐、江田)等代表,并邀请了3位专家(名单及专家组意见附后)。与会代表及专家踏勘了现场,并听取了福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营滨路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营滨路项目管理办”)常务副主任耿小辉同志作的汇报。经与会单位代表和专家组充分讨论,现将议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如下:
一、关于营滨路K0+320与营港支路交叉口变更设计有关问题
营滨路提升改造设计阶段由于营港支路尚未建设,根据《长乐市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营滨路K0+320处提升改造按道路控规标高进行设计,而营港支路设计实施方案又与原营滨路衔接,故营滨路K0+320处左侧提升改造标高与现有营港支路交叉口标高存在约0.55米高差。经专家现场论证,为保障交叉口合理顺接,原则同意该平交口结合已建成营港支路实际标高进行合理顺接,该项变更需增加造价约38万元,最后以财审金额为准,请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按变更规范程序办理。
二、关于营滨路K2+540箱涵两侧增加搭板变更设计有关问题
根据《长乐市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考虑远期规划河道预留过水涵洞,原营滨路K2+540处已建设一道跨径10米的箱涵(明涵形式)。现改造施工破除路面后发现,该箱涵两侧搭板均已破损严重。经专家现场论证,为避免营滨路提升改建完成后涵洞两侧出现不均匀沉降引起的跳车,保障行车安全和舒适性,原则同意破除该涵洞两侧旧搭板并新建搭板,该项变更需增加造价约40万元,最后以财审金额为准,请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变更规范程序办理。
三、关于营滨路K0+590段左幅与和谐路平交叉路口弯沉不合格处置变更设计有关问题
营滨路K0+590左幅与和谐路平面交叉口段原设计为挖除旧路面结构层后利用既有路基,未采取路基处理。按照《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T3610-2019),2021年1月6日,经检测(报告编号W-2021-A-025),原路基弯沉指标不满足设计要求。根据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金福路及潭头连接线道路工程建设等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2021〕17号)精神,经专家现场论证,为保证工程质量,原则同意该段路基采用0.2m片石+0.5m砾石+0.3m道渣换填,换填深度为1米,该项变更需增加造价约15万元,最后以财审金额为准,请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变更规范程序办理。同时,根据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纺织工业互联网等有关问题的纪要》(〔2020〕195号)精神,所产生的相应弃方外运增加数量待交工后以竣工图经计算汇总参建各方确认后的实际方量进行统一结算。
四、关于营滨路K21+000~950段路基左幅弯沉不合格处置变更设计有关问题
营滨路K21+000~950段左幅路基原设计采用路基1.5米翻挖回填处理,按照《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T3610-2019),2021年1月3日,经检测(报告编号W-2021-A-024),基弯沉指标合格率仅约43%,不满足设计要求。根据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金福路及潭头连接线道路工程建设等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2021〕17号)精神,经专家现场论证,为保证工程质量,原则同意该段路基采用0.2m片石+0.5m砾石+0.3m道渣换填,换填深度为1米,该项变更需增加造价约45万元,最后以财审金额为准,请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变更规范程序办理。同时,根据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纺织工业互联网等有关问题的纪要》(〔2020〕195号)精神,所产生的相应弃方外运增加数量待交工后以竣工图经计算汇总参建各方确认后的实际方量进行统一结算。
五、关于营滨路K20+209~K21+099段中央分隔带护栏变更设计有关问题
营滨路K20+209~K21+099段路基宽度受两侧房屋和长平高速限制,故原设计中央分隔带未设计中央绿化带,采用隔离护栏。鉴于该段落紧邻村庄,经专家现场论证,为防止通车后村民随意对隔离护栏开口横穿,同时进一步提升防撞等级,以保证公路行车安全,原则同意该段落中央分隔带按公路标准调整为一柱双挂波形防撞护栏形式,该项变更需增加造价约30万元,最后以财审金额为准,请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变更规范程序办理。
六、关于营滨路K1+350~390(马头2号桥)段污水管变更优化设计有关问题
为不影响河道排洪需要,营滨路K1+350~390(马头2号桥)段原设计污水管采用倒虹管的形式从现状河底下穿,污水管埋设深度为6.95米。鉴于马头2号桥所在的上游河道已被融创地产开发建设使用,已不具有排水功能。经专家现场论证,结合《长乐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现状实际,原则同意将K1+350~390段污水倒虹管优化调整为污水重力管方案,该项变更可减少造价约15万元,最后的财审金额为准,请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变更规范程序办理。
七、关于琅峰4号桥桩基顶部主筋外露质量病害临时处置有关问题
琅峰4号桥右幅大桩号侧桥台台背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发现桥台外露桩基桩身顶部存在部分钢筋笼主筋外露锈蚀等质量病害情况。根据桥检报告(编号QJ20042-14),该桥技术状况判定为3类桥,结合现场实际(盖梁、预制梁等结构尚未存在明显缺陷),经专家现场论证,原则同意现阶段先对琅峰4号桥右幅大桩号侧桥台发现的桩基顶部部分主筋外露质量病害采取凿除松散砼后包封的临时处理措施,待项目交工运营后由养护单位委托专业监测单位定期加强该桥梁健康监测工作,以确保桥梁运营安全。
八、关于营滨路K11+300~869段左幅增设波形护栏变更设计有关问题
营滨路K11+300~869段边坡高度小于3米,且非临水临崖,根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故原设计未考虑设置波形护栏。现长乐区道安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督办单》(编号N0 2021155)要求,该段落为校车必经之路,若不设置防撞护栏,存在交通安全隐患,要求提高安全防护等级,增设防撞护栏。考虑其他路段仍有类似问题,会议建议,由交通局牵头联合区道安办,全面排查类似需要提升安全防护等级,增设防撞护栏路段,一并形成需变更子项,按管理规程要求报区政府专题研究。
参加会议人员:
1、区交通局:董春雷、郑剑智;
2、工程变更现场协调工作小组成员单位:
区道路交通征迁安置指挥部办公室:林松
发改局:郑子美
财政局:张美云
水利局:杨小文
3、工程变更监督小组成员单位:
人大代表:陈永泉
政协委员:未到
审计局:李正
4、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
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汤圣峰
交警大队:林学杨
营前街道:林秀勇
首占镇:郑生榕
江田镇:李程航
古槐镇:刘福
玉田镇:陈航辉
5、参建单位:
纵横交建公司:陈加兴、王小浩
福州交建集团:耿小辉、温德煜、陈智胜、林锋结
中建路桥公司:靳宗玉
6、专家组代表:
刘 巍 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官建安 福州成建施工图审查事务所
林世平 福州市规划设计院集团公司
记录:郑剑智
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