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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光丽景公馆项目变更建设工程设计规划征求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1-01-06 10:23 来源: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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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福州光旭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六林村的阳光丽景公馆项目,于2019530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光旭阳公司申请变更建设设计及总平面,1#楼一层1轴—2轴交C轴—D轴、11轴—14轴交A轴处的窗户调整为门;1#5#6#7#楼一层门厅大门高度调整,局部窗户调整为门,补充标画一层雨棚及1#楼地下室坡道,做到与平面相一致,三层楼梯间窗户取消,各楼层A轴交11轴处空调位增设百叶,半封闭阳台增设栏杆,立面窗户分隔和色彩微调;2#3#8#9#楼地下一层楼梯间的防火门位置微调,一层门厅大门高度调整,增设一层飘窗百叶,三层楼梯间处窗户取消,补充标画部分立面窗户,做到与平面相一致,立面门窗分隔及色彩微调;2#3#楼半封闭阳台增设栏杆;3#楼一层1轴、2轴交A轴处门窗位置调整,社区卫生服务站大门两侧装饰构件材质调整;7#楼一层西侧立面风井取消,做到与平面相一致;9#楼一层A轴交1轴处风井取消;10#楼四层4轴交A轴—B轴处墙体内移0.7米,立面窗户分隔及色彩微调;PT1#楼窗户分隔微调;PT2#楼立面两侧增设景墙;5#8#9#楼地下一层电梯厅增设门;5#9#楼一层南侧阳台室外标高降低0.1米;增高围墙柱头高度;总平面图中建筑主体四周1.5米范围内增设绿化,取消步行道绿化,增设景观廊架及对景观设计进行优化;各项规划指标不变。 

拟修改的有关事项(含修改前后的总平面图及部分单体建筑施工图)详见长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根据《福建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规定,现进行批前公告,征求各利益相关人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公告时间为202116日至202111524:00。在公告期限内,本项目利益相关人和相关单位如有异议,可书面向我局工程规划科反映;如要求听证的,可在公告期限内向我局工程规划科提出书面申请,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将依法予以审批。

联系地址:长乐区会堂路158号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9128922576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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