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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福州市长乐区教育部门决算说明

日期:2019-09-05 09:59 来源:长乐区教育局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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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乐区教育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 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部门主要职责

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根据《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乐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长政办〔2012189号),长乐区教育局主要职责是:主管全区教育事业的区政府部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教育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79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长乐区教育局

财政拨款

56

48

长乐一中

财政拨款

312

302

长乐二中

财政拨款

175

170

长乐三中

财政拨款

56

85

长乐四中

财政拨款

52

67

长乐五中

财政拨款

54

69

长乐六中

财政拨款

56

74

长乐七中

财政拨款

139

135

华侨中学

财政拨款

270

260

高级中学

财政拨款

89

89

职业学校

财政拨款

253

186

朝阳中学

财政拨款

110

98

城关中学

财政拨款

56

49

吴航中学

财政拨款

66

63

航城中学

财政拨款

107

102

营前中学

财政拨款

29

50

感恩中学

财政拨款

38

47

农业中学

财政拨款

42

47

鹤上中学

财政拨款

53

86

漳港中学

财政拨款

49

58

漳新中学

财政拨款

33

45

金峰中学

财政拨款

72

81

华阳中学

财政拨款

42

42

梅花中学

财政拨款

25

32

玉田中学

财政拨款

18

30

琅峰中学

财政拨款

34

34

罗联学校

财政拨款

42

51

文武砂中

财政拨款

36

43

江田中学

财政拨款

37

38

三溪中学

财政拨款

28

27

湖南中学

财政拨款

38

43

文岭中学

财政拨款

26

40

阜山中学

财政拨款

47

48

厚福中学

财政拨款

16

31

附属小学

财政拨款

167

164

进修校附小

财政拨款

26

21

附小一分校

财政拨款

106

104

实验小学

财政拨款

112

105

鳌峰小学

财政拨款

51

50

洞江小学

财政拨款

140

136

吴航小学

财政拨款

106

99

泮野小学

财政拨款

126

122

营前小学

财政拨款

106

97

古槐小学

财政拨款

167

154

首祉小学

财政拨款

105

105

鹤上小学

财政拨款

142

137

漳港小学

财政拨款

193

164

金峰小学

财政拨款

378

373

梅花小学

财政拨款

38

34

首占小学

财政拨款

82

80

玉田小学

财政拨款

137

131

壶井小学

财政拨款

61

60

江田小学

财政拨款

200

192

湖南小学

财政拨款

76

68

文岭小学

财政拨款

41

37

潭头小学

财政拨款

98

95

猴屿华侨

财政拨款

15

14

实幼

财政拨款

65

55

实幼分园

财政拨款

30

26

洞江幼儿园

财政拨款

20

5

吴航中心幼儿园

财政拨款

20

18

航城中心幼儿园

财政拨款

18

15

营前中心幼儿园

财政拨款

15

15

古槐中心幼儿园

财政拨款

14

14

首祉中心幼儿园

财政拨款

13

9

鹤上中心幼儿园

财政拨款

23

23

漳港中心幼儿园

财政拨款

25

21

金峰中心幼儿园

财政拨款

25

24

梅花中心幼儿园

财政拨款

14

13

首占中心幼儿园

财政拨款

14

12

玉田中心幼儿园

财政拨款

20

18

罗联中心幼儿园

财政拨款

11

8

壶井中心幼儿园

财政拨款

13

13

江田中心幼儿园

财政拨款

23

22

湖南中心幼儿园

财政拨款

15

15

文岭中心幼儿园

财政拨款

12

12

潭头中心幼儿园

财政拨款

18

18

猴屿华侨中心幼儿园

财政拨款

3

3

特殊教育学校

财政拨款

37

35

教师进修校

财政拨款

44

39

合计

5721

5645

三、教育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区教育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福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稳步推进各项教育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建,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1.党建工作不断深化。积极部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等重点任务,遴选21位优秀政治教师、学校教学骨干组建宣讲团和业余讲师团,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会、宣讲会120余场。各级领导干部上党课400余场,“新思想、新担当、新作为”党支部专题学习讨论135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党日活动158场,学校集中学习研讨187场,教育局党组中心组学习18场,党建现场推进会、培训会3场,“红色领航工程”推进会1场。

2.强化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教育局党组成员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认真执行全面从严治党纪实制度,如实填写《纪实本》,做到反腐倡廉与具体业务相互融合、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把廉政文化与校园文化建设、移风易俗及“惠民资金网”的普及宣传活动相结合,附小一分校承办“全民监督 惠民暖心”惠民资金网知识竞赛活动,金峰中心小学承办“移风易俗手拉手 文明路上一起走”文艺展演活动等,营造了廉洁自律浓厚氛围,提升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实效。在春节元宵、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联合区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开展廉洁纪律专项督查工作,共查访了43所学校,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各校整改到位。局党组开展各种廉政谈话134人次,其中廉政谈话提醒22人次,诫勉谈话5人次,常态化提醒107人次;配合区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对违纪违法的3名教师进行党政纪处理,现已党纪立案2人,对3人进行行政处分和组织处理。

3.健全完善“阳光招生”政策。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并实施《2018年秋季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对生源爆满的城区个别学校以及剩余学位的招生办法进行微调,解决目前生源不均矛盾,使招生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与教育教学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出台关于教育系统报告会、讲座、论坛和内刊等阵地管理办法,建立网络信息审批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手机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阵地监管,坚持正确方向、导向。

(二)真抓实干,加快补齐教育民生短板

1.学校项目建设有序推进。2018年,我区安排教育民生补短板建设项目25项,其中结转续建项目7项,新动工项目共5项,正在办理前期手续按序时进度推进的13项,总投资30.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9.049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11.5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7.64%。

2.学前教育实行扩容增位。充分挖掘盘整现有城区学前教育资源,进行扩容增位。利用长乐职专幼教专业优势,设立职专附属幼儿园;新改扩建洞江幼儿园、实验幼儿园海峡路校区、实验幼儿园分园和首占中心幼儿园等部分城区幼儿园,预计可增加城区公立幼儿学位700个以上。

2.学校设备设施逐步完善。投入1.43亿元用于教育信息化建设和五所达标高中提升硬件设施。实现农村学校班均出口带宽5兆、城镇学校班均出口带宽10兆的目标,全区实现100%学校宽带网络接入。长师附小、实验小学和洞江小学3所智慧校园试点校共100间智慧教室已建设完成。加大对13所中小学薄弱校设备设施配套资金投入,投资近400万元用于薄弱校购置数字图书借阅系统电子墨水屏阅读器计算机更新课桌椅教学仪器采购等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善任务圆满完成,五年规划校舍建设项目开工率和竣工率达107.36%,设备采购完成率达359.81%

(三)凝心聚力,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学前教育普惠发展。积极落实《长乐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长乐区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暂行办法》,推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目前已有11“区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学额覆盖率达78%,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8.93%

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台《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小片区管理和农村薄弱校对口帮扶工作,持续开展“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建立学校行政推门听课、作业检查批改情况网络申报信息平台,对小学和初中有关学段、学科实施教学质量监测。制定《长乐区首批试点学校开展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城关中学、鹤上中学和鳌峰小学作为首批试点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组织专兼职督学进行包点下校督导,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意见建议,明确整改任务,每月组织“回头看”,督促整改落实到位。推动义务教育示范性和标准化学校建设,长乐侨中、航城中学被评为福建省第二批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长乐侨中、航城中学、吴航中心小学、鹤上中心小学等7所中小学通过省教育厅认定,成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2018年中考成绩在福州七县(市)总平均分位居第2名。

3.高中教育优质发展。推进新高考综合改革,组织高中管理团队、教师参加新高考综合改革培训,学习借鉴浙、沪两地市在高考改革、选课走班、教学管理改革等方面的具体实施经验,促进我区高中内涵式发展。全力推动达标高中复评工作,长乐一中通过省一级达标高中复查,被省教育厅立项为省首批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学校。6月高考,全区本科录取率为69.89%,其中本一录取率为22.39%。全区共有75名考生被985”院校录取,117名考生被211”院校录取。

4.职业教育特色发展。长乐职专“汽车运用与维修”、“中餐烹饪”两个专业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项目已获批,分别与万商名车汽车服务公司、永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国惠大酒店和裕利达大酒店等4家企业合作开展试点工作,共有172名学生参加;2019年新增服装与会计2个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长乐职专通过了教育部的创建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验收评估,学生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成绩显著,获国家级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省级一等奖3项,市级一等奖16项等,学校荣获“2018年全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团体优胜一等奖”。

5.民办教育规范发展。制定并实施《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摸底排查工作,确立校外培训机构的“黑、白”名单,公示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信息。联合市场监管局、民政局、人社局、消防大队、吴航街道和航城街道等有关部门对城区“证照不全”及“无证无照”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整治联合行动。开展民办幼儿园常态性巡查,规范引导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

(四)强化保障,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

1.生均公用经费按时拨付。按照省、福州市有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规定,落实小学每生每年750元、初中每生每年950元的生均公用经费并及时拨付到校,确保学校经费正常运转。实行高中生公用经费,2018年按照每生每年900标准拨付高中生公用经费,全年共拨付补助资金729.81万元

2.教育惠民政策有效实施。2018年,继续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享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学生4071人次,金额总计201.5万元;免除73685名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5926.54万元,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作业本费用1161万元;继续实行高中和中职教育免学费政策,2018年共拨付1838.96万元用于8150名高中学生和2841名中职学生免除学费。

3.国家助学金政策积极落实。2018,发放政府学前补助资金7.3万元,资助幼儿92人次;实行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拨付补助资金38.53万元,受益学生363人;实行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补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拨付补助资金12.58万元,受益学生629人次;接受社会资金13.9万元,资助46名贫困学生。

4.扶贫对口协作落到实处。区教育局对口帮扶甘肃漳县、南平松溪和江西吉安,其中选派6名中小学教师赴漳县一中等学校深入教学一线,开展为期3-6个月的支教帮扶;接收23名漳县教师到我区进行教学业务跟岗学习;定向录取漳县籍学生进入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就读,免除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每生每年约2.3万元;安排南平松溪的4名教师到长师附小进行交流学习,并拨付专项扶贫资金10万元用于松溪松航小学图书馆设备更新和添置图书;拨付专项资金10万元用于江西吉安县立中学篮球场建设。

(五)多措并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1.充实调整教师队伍。按福州市有关规定录用编外聘用教师,通过公开招考择优录用了287位新教师,其中硕士研究生17名,并从福州、重庆等地引进2名正高级教育管理人才。继续实施教师校际轮岗交流,2018年有120多位中小学教师进行了轮岗交流,参与交流教师占应交流对象的12.5%,超过省规定的每年10%要求。

2.实施教师提升工程。落实好国家、省、市、区各级培训计划,开展新教师、骨干教师、教研组长和校(园)长等各类培训,组织中高考复习策略、试题编制能力提升等专项培训,开展初中教师学科素养大赛,幼儿园活动区游戏创新大赛、读书交流分享等活动,搭建平台,促进教师业务能力提升。进一步规范名师管理服务工作,通过开展送教下乡、教学论坛、培青带新等活动,充分发挥名师引领和辐射作用。开展一师一优课”推优活动,获得部、省、市各级优课32项,其中长乐二中陶杰老师的作品被评为部级“优课”。2018年,我区教师获全国、省、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达228人次,各类赛课700余节,论文发表900余篇。长乐二中曹义才、刘凯两位教师被评为特级教师。

3.创新改革管理机制。探索实施教师“县管校聘”改革,10月份联合区人社局、编办、财政局等部门前往浙江浦江、义乌等县(市)学习有关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经验。研究草拟《福州市长乐区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初稿)。制定下发《学校财务集中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成立学校会计集中办公点,抽调25名业务熟悉的会计人员,实行集中办公,对全区所有学校财务进行集中管理,进一步节约人力成本,规范学校财务管理,降低廉政风险。

4.提高乡村教师待遇。率先出台并落实《福州市长乐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实施办法》,将乡村教师原享受的农村教师补贴调整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每人提高500将乡村教师体检费用按公务员标准纳入区财政预算统一支出。

5.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制定并下发《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关于重申从严治理教师有偿补课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进一步完善师德建设体系,抵制、治理教师有偿补课,深化师德师风综合治理。注重典型引领,通过评优评先等活动,在社会中树立教师良好形象。在教育系统内开展“学准则、崇师德、做四有好教师”专项活动。组织开展福州市教育系统巡回报告会长乐区专场活动,我区松下长屿小学王开佺等2位海岛教师事迹得到新华社等媒体集中宣传。

(六)立德树人,优化学校教书育人环境

1.德育体艺活动广泛开展。深化“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中小学好习惯主题班(队)会比赛近50场,现场观摩4场,举办德育工作者育人提升讲座5场,2名学生被评为福州市新时代好少年。参加省市全国“传承红色基因”演讲故事比赛,6人次获大奖,区教育局获得全国优秀组织奖,长师附小四年5班被评为全国先进班集体。参加福州市“盼团圆·爱祖国·敬老人”系列道德实践活动,获奖34人次。长师附小被评为“书香飘,校园美”最美书香校园。组织关工委老园丁报告团进校宣讲活动40场,联合区综治办、检察院等部门深入30多所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达80多场。举办全区中小学生合唱、舞蹈、钢琴、现场绘画等比赛活动,组织学校参加各级各类艺术比赛,长师附小获得福州市第三届“小茉莉”中小学生合唱决赛小学组一等奖,区教育局被评为优秀组织单位,华侨中学舞蹈节目《鲜花刀郎》参加省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展演。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举办全区中小学生篮球、足球5人制比赛和首届中小学生花样跳绳比赛等。长师附小代表队参加2018-2019年全国啦啦操竞赛获公开儿童乙组爵士规定动作第一名,长师附小和漳港中心小学参加福建省篮球联赛福州赛区均获一等奖,长乐特教学校学生巫丛阳参加福建省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田径男子F20级铅球比赛荣获金牌,长乐侨中、高级中学、长师附小和漳港中心小学被认定为全国篮球特色校。

2.学校安全工作不断强化。全区256部校车的GPS视频监控系统全部升级为北斗数字高清视频音频监控和喊话对讲系统。充分利用全区联网的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积极构筑学校安全保卫“天网”。基本完成全区106所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高学校食品安全抗风险能力。3月,福州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创新管理工作现场会在我区召开,我区学校安全信息化管理和校车安全管理专业化工作经验得到充分肯定。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各校悬挂扫黑除恶治乱和预防校园欺凌专题固定横幅216条、标语牌532面,推送“扫黑除恶”专题宣传信息7条,覆盖人次达67.2万人次,印发1.1万份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宣传册开展联合整治行动6次,上报3条涉校涉生线索。

(七)依法行政,创建和谐高效服务环境

1.有序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教育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三重一大”事项均经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落实简政放权工作要求,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的15项(含子项)标准服务事项中,“一趟不用跑”的计1项,占比6.67%,“最多跑一趟”的计14项,占比93.33%。教育系统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福建闽航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为全区公立学校提供法律服务。认真做好信访投诉工作,2018年,教育系统共收到“12345”诉求件940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满意度99.89%;“12319”投诉件12件,满意度100%;福建省信访信息系统平台转交办信访件58件,都能及时回复,有效维护了教育系统和社会的安定稳定。

2.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动福州市政务信用数据汇聚平台建设,结合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信用目录梳理工作,共录入目录91条,其中法人目录78条,自然人目录13条。积极参加福州市信用数据录入培训,目前共录入1045条信用信息数据,其中法人信用信息数据536条,自然人信用信息数据509条。在教师资格认定、民办学校审批、评优评先、奖励补助等领域积极推行信用承诺制度。

3.认真办理建议提案。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工作,2018年,教育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20件(其中主办12件、协办8件)、政协委员提案21件(其中主办18件、协办3件),内容主要涉及学校建设、校园安全、学前教育、学龄童学、资源盘整、生健康教育等方面问题。在办理过程中,坚持采用电话联系、上门交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与代表、委员进行充分沟通,做到每件建议、提案先沟通后答复,2018年主办的12件人大代表建议和18件政协委员提案,反馈均为满意。

4.增强机关服务意识。局机关领导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改进局机关工作作风,做到和谐、尽职、务实、高效。局机关领导干部利用开学初督查调研、安全检查和日常下校调研等机会,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服务工作,努力为社会群众和基层学校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提供满意服务。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二、 收入决算表(详见附表)

三、 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详见附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九、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详见附表)

十、 政府采购情况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教育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30,510.77万元,本年收入139,540.40万元,本年支出127,156.84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761.30万元,结余分配484.2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3,171.36万元。

(一)2018年收入139,540.40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19172.57万元,增长15.93%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36,517.1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14.00万元。

2.事业收入2,371.78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180.4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471.10万元。

(二)2018年支出127,156.84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3695.88万元,增长2.9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08,825.2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3,337.03万元,公用支出15,488.21万元。

2.项目支出18,331.6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3,820.1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125.57万元,增长3.45%,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50101行政运行支出1110.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26万元,增长11.02%。主要原因是新增教育会计集中办公点经费和美育经费项目。

(二)2050201学前教育6289.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0.4万元,下降3.53%。主要原因是幼儿园建设项目完工,经费投入减少,其他普通教育增加。

(三)2050202小学教育41495.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85.59万元,下降6.08%。主要原因是小学建设项目完工,经费投入减少,其他普通教育增加。

(四)2050203初中教育支出34784.7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205.69万元,增长13.75%,主要原因是对初中教育人员经费的增加及学校建设投入增长。

(五)2050204高中教育支出14682.14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3226.27万元,下降18.01%,主要原因是对部分高中学校建设项目结束,经费投入减少。

(六)2050205高等教育支出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对省市下拨高等院校助学贷款奖励经费。

(七)2050299普通教育支出13713.38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993.29万元,增长57.26%,主要原因是教育系统专项经费代课金标准提高导致项目经费增加以及新增普惠性幼儿园补助等项目。

(八)2050302中专教育支出907.88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88.64万元,增长116.55%,主要原因是省市对职业中专教育经费增加。

(九)2050304职业高中教育支出3527.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304.14万元,增长9.43%,主要原因是对职业中专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投入增加。

(十)2050399其他职业教育支出357.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3.54万元,下降66.33%,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对职业中专经费减少。

(十一)2050701特殊学校教育支出662.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13万元,增长3.45%,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对特殊学校教育支出经费增加。

(十二)2050801教师进修及培训支出1154.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3万元,下降0.26%,主要原因是省市进修校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减少。

(十三)2050902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补助91.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09万元,下降62.02%,主要为上级部门对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补助经费投入减少。

(十四)2050904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支出104.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4.42万元,下降86.09%,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对此项经费投入减少。

(十五)2050905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支出750.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2.15万元,下降35.45%,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对此项经费投入减少。

(十六)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225.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5.52万元,增长43.58%,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对本项经费投入的增加。

(十七)2059999其他教育支出232.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16万元,下降23.65%,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对本项经费投入减少。

(十八)219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483.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9.13万元,增长507.84%,主要原因是对新五中建设经费投入。

(十九)2190200其他教育支出244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是上级部门新疆班专项经费投入。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万元,增长7.69%,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2296003用于体育事业彩票公益金支出1万元,上年投入为0。主要原因是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投入。

(二)2296004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3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部门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投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488.5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2,279.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3,208.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83万元,同比下降9.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4.8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与2017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18.4%,主要是: 教育局车辆资产产权2018年8月底已移交给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费用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1.9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教育部门检查、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0批次、接待总人数105。与2017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131.42%,主要是:上级教育部门检查、调研活动项目增加。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见附件2)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教育局2017年度无应监控、自评项目,2018年教育局共对34个清单项目实施绩效监控,涉及财政拨款资金22060.94万元;教育系统59所学校共对153个项目实施绩效监控, 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0047.61万元。

2019年,教育局对2018年34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资金22060.94万元;教育系统59所学校共对153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0047.61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17年度无应监控、自评项目。

2.2018年度教育局简易自评项目28个,教育系统简易自评项目153个,自评报告及自评表详见附件。

3.2018年度绩效评价项目6个,自评报告及自评表详见附件。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9.3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0.78%,主要是新增教育会计集中办公点专项经费、美育经费、新教师招聘经费等项目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85.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23.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1.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0.3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表格

附表2.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2018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

                               2019年9月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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