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3年第二季度农村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服务款的通知(第二部分)
日期:2024-04-08 08:41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民政局
根据《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乐区农村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2020〕38号)以及《〈长乐区农村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方案〉等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长政专题会议纪要〔2020〕60号)文件精神,2023年第二季度农村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服务25684人次,总服务款1054620.00元。已拨付资金705600.00元,本次拨付服务款349020.00元(人民币:叁拾肆万玖仟零贰拾元整)。
附件:拨付2023年第二季度农村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服务款汇总表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