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23年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3-11-01 11:12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民政局
各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养老事业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3〕2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补助资金下达你们(详见见附件1)。请相关乡镇(街道)依据福州市民政局印发《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榕民〔2021〕242号)要求改造提升,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留存项目资料及相关财务凭证(详见附件2)备查。
附件:1.长乐区2023年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3年度质量提升准备材料清单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2023年10月25日